
朗读
根据《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由农业企业自愿申报,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拟认定宁波皎溪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农业企业为2025年度宁波市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详见附件1)。
经监测,现有市级农业龙头企业中宁波森鑫蜂业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不再符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标准,经研究,决定取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称号(详见附件2)
现予以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5个工作日(6月19日-6月26日),如有异议,公示期间请向市农业农村局提出。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0574-89185165;传真:0574-89385623。
附件:
1、2025年拟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2、2025年拟取消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 19 日
附件1
2025年拟认定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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