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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高质量推进项目规划编制、申报审批、组织实施、竣工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经研究,现面向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专家范围
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从事农田建设相关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水利水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资金审计、水土保持、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农田建设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入库专家类型
(一)项目管理咨询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规划立项、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施工管理、验收程序等政策规范有丰富经验的专家;
(二)土地整理及耕地质量类:土地平整、土壤治理与改良、地力培肥、耕地质量监测提升等相关业务专家;
(三)水利工程类:农田灌溉与排水、配套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实施、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四)道路及其他工程类:机耕路等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专家;
(五)项目质量管理类: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监督检查、质量鉴定及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六)工程造价及资金审计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工程造价审核、财政项目资金审计相关业务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接受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竣工验收、监督评价、工程质量检查、资金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制订或完善我市农田建设管理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合理化建议。
四、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田建设管理领域相关业务,对我市农田建设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前瞻性;
(三)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时间较充裕,能胜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现场查验等工作。长期从事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放宽至65周岁;
(四)原则上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应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应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基层长期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五)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无不良记录。
三、入库专家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附上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能证明学术和专业水平的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我局。原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内的专家,如有意愿继续担任的,经电话沟通确认后,无需再次报送材料,如工作单位和职称有变化的需报送更新信息;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报送我局汇总后,我局将对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遴选专家名单。
(三)审核公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联系电话:0574-89186926,邮箱:nbntjsc@163.com。
附件:
1.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
2.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证明材料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
附件2
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农田建设相关材料。
一、入库专家范围
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等从事农田建设相关的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水利水电、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造价、资金审计、水土保持、耕地质量提升、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农田建设方面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水利、交通、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及其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入库专家类型
(一)项目管理咨询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对项目规划立项、初步设计和实施方案编制、施工管理、验收程序等政策规范有丰富经验的专家;
(二)土地整理及耕地质量类:土地平整、土壤治理与改良、地力培肥、耕地质量监测提升等相关业务专家;
(三)水利工程类:农田灌溉与排水、配套建筑物、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等农田水利工程的设计、实施、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四)道路及其他工程类:机耕路等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农田防护、农田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业务专家;
(五)项目质量管理类:高标准农田宜机化改造、工程质量管理、工程实体监督检查、质量鉴定及验收等相关业务专家;
(六)工程造价及资金审计类:熟悉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工程造价审核、财政项目资金审计相关业务的专家。
三、入库专家主要职责
(一)接受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规划编制、初步设计评审、竣工验收、监督评价、工程质量检查、资金审计等相关工作;
(二)依照农田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市农田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业务咨询意见和建议;
(三)为制订或完善我市农田建设管理相关规范、规则及技术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和合理化建议。
四、入库专家要求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正派,秉公办事,遵纪守法;
(二)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农田建设管理领域相关业务,对我市农田建设管理现状及发展趋势有前瞻性;
(三)原则上年龄在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时间较充裕,能胜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现场查验等工作。长期从事农田建设管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技术和管理人员可放宽至65周岁;
(四)原则上应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应从事本行业工作满3年以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应从事本行业工作满5年以上。基层长期从事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效节水灌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等工作的管理技术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条件;
(五)组织纪律观念较强,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无不良记录。
三、入库专家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附上本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能证明学术和专业水平的材料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请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2025年12月15日前通过邮箱报送我局。原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内的专家,如有意愿继续担任的,经电话沟通确认后,无需再次报送材料,如工作单位和职称有变化的需报送更新信息;
(二)入库审查。个人申请材料报送我局汇总后,我局将对相关材料进行书面审查,遴选专家名单。
(三)审核公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专家在宁波市农业农村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入选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
联系电话:0574-89186926,邮箱:nbntjsc@163.com。
附件:
1.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
2.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证明材料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7日
附件1
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资格申请表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标准照) | |||||||
| 专业方向 | 出生日期 | |||||||||
| 专家类型 | (按六大类入库专家类型填报一类或多类) | |||||||||
| 身份证号 | ||||||||||
| 工作单位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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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 学历 |
毕业时间 | 学校 | 专业 | 学位 | ||||||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 | 任职时间 | |||||||||
| 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 从业时间 | |||||||||
| 现(兼)任行政职务 | 任职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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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专业技术 工作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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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论文及 重要技术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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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在单位意见 |
(同意推荐)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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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专家库入库证明材料
一、身份证复印件;
二、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执业资格)复印件;
四、其他证明专业技术能力、参与农田建设相关材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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