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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开展全市种植草皮专项整治的通知 甬农发〔2021〕120号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杭州湾新区社管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的意见》(浙政办发〔202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耕地“非粮化”整治优化,保障我市粮食生产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占用耕地种植草皮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全市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种植草皮的耕地“非粮化”。

二、总体工作目标

按照“坚决遏制新增、妥善处理存量”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清理腾退为主,实施分类处置,稳妥有序推进草皮种植专项整治,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工作,恢复耕地种粮属性。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细化排摸。各区县(市)要根据耕地“非粮化”摸底调查成果,在前期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摸清每个草皮地块的土地承包农户、流转类型、流转期限、种植现状、经营主体、主体经营状况和整治优化意愿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基本信息,形成“一地块一策”清单。

(二)坚决制止新增。加强巡查监测,对新增草皮种植的,发现一起,立即制止一起,铲除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三)实施分类处置。对存量草皮种植,不搞一刀切,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制定稳妥处置方案。占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种植的,优先开展清理腾退;对合同已到期和即将到期的,及时收回,统一集中规范流转,引导种植粮食作物;对合同尚未到期的,提前做思想工作,加以引导,鼓励转包或转种粮食、蔬菜等作物。坚持先易后难,选择整治意愿较强的经营户进行试点。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防止工作简单化,“一铲了之”,要全面跟踪草皮生长情况,在当季收获后及时开展清理腾退,减少种植经营户损失,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四)全面整治销号。各地要根据细化排摸结果,绘制整治工作清单,挂图作战,整治一个,组织验收一个,销号一个,上图入库一个,直至全面完成。

四、工作实施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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