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
根据财政部门预算调整安排相关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精准测算,确保完成《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农田建设任务目标,及早推动项目落地实施,现就做好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为引领,以国办《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为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前期清查评估、“非粮化”整治等工作成果,围绕目标任务,挖掘建设潜力,补齐基础短板,优化项目设计,为推进宁波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提供有力保障。
二、建设任务
各地依据《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规划》明确的高标准农田建设目标任务及目前建设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测算任务差距,结合现有潜力,科学合理提出建设需求,做好任务分解,及时组织项目勘查设计,提前做好申报工作。
建设内容及程序要求
(一)项目选址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符合建设通则规定要求。按照相对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要求,在连片实施范围内已进行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但仍有部分田块没有建设的,对此类尚未建设的田块允许按“填平补齐”原则进行设计和建设;项目选址时禁止在已上图入库高标准农田地块、2011年及以后相关部门立项建设的高标准农田地块重复建设。禁止在地面坡度?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严禁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违规建设“大棚房”。
(二)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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