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助力种子期科技团队及科技企业解决融资难题,加大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的力度,支持具有专门技术或独特概念的原创项目,或具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企业快速成长,依据《宁波市市级政府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25〕46号)《宁波市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操作细则》(甬科资〔2025〕151号)、《宁波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操作细则》(甬科资〔2025〕152号),开展种子直投业务直接投向科技团队或科技企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种子直投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对象
(一)属于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服务业以及应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领域,主要从事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
(二)制订有科学明确的经营计划或商业计划书,拥有一定的技术门槛或市场竞争力。
(三)科技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原则上在宁波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申请时的注册时间未满 2 年(迁址到宁波市的企业,以迁址之日起计算)。
2.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资产总额或年销售收入不超过3000万元;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年度(注册不足一年按同期计算)销售收入或成本费用的比例不低于5%。
3.在宁波市设立子公司的重点领域优质企业(如独角兽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细分行业龙头企业等),可突破上述注册地、注册年限以及企业规模限制。
(四)科技团队需在签订投资意向书后 6 个月内在我市设立企业,实缴出资不低于50万元,团队核心成员占股 30%以上,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市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或优胜项目团队;
2.入选市级相关人才计划或区(县、市)人才创业团队等人才和团队项目;
3.具有独特技术或概念的科技人才。
二、申报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kejiju_shizhishichanquanju_/20260408/44866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