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位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
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温州市城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和《仰义乡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目前我乡出租房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吸取7·30锅炉爆炸事故的教训,为预防和坚决制止出租防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仰义乡人民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房消防安全的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房出租人、承租人要以7·30锅炉爆炸事故为鉴,切实担负起消防安全责任,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出租房要按照《温州市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整治标准》,立即实施整改,整改合格后,到乡派出所登记备案。在出租使用期间要继续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严禁将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出租。对已接到整改通知书而拒不整改的,乡派出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三条第二、第三款的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