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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民政局文件
龙民〔2016〕135号
龙游县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服务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0日,温州市鹿城区发生一起农民自建房屋倒塌事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民政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民电〔2016〕45号)、《关于切实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龙游县委办通知〔2016〕156号)精神要求,为切实做好民政所属机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务必清醒认识民政服务机构窗口多、服务对象自我保护能力弱等特殊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省、市、县领导的要求,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加强组织领导,立即行动,严防死守,全力做好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民政系统房屋建筑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确保本单位及所属的各类机构、场所房屋安全。重点对农村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民办养老机构、避灾安置场所、民政窗口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安全排查,确保无死角、无盲区。要加强对低保户、重点优抚、孤寡空巢老人等民政服务对象的住房安全排查,加强指导监督,重点是农民自建多层房屋、年代久远房屋、位于山边水边等地质灾害易发点房屋的安全排查;全面加强民政机构火灾隐患排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决防止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民政领域其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