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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龙政办发〔2016〕110号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聘请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的作用,促进全县各级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和《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推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决定聘请汪亮等11人为龙游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3年。
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支持、配合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依法履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充分听取、认真研究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县政府法制办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效参与监督,切实发挥好作用。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要严格遵守有关工作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规范自身行为,自觉维护好监督者的良好形象。
附件:龙游县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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