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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5-28 龙湾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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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7月2


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六城九市”联创的意见》(温委发〔2013〕33号)精神,加快推进卫生强区创建工作,促进龙湾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政发〔200769号)、《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卫生强区考核细则(2011版)的通知》(浙卫发〔201157)要求,结合龙湾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建设“三生融合·幸福龙湾”总体要求,着眼于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为目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立有效的卫生强区实施载体和工作推进机制,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和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卫生强区,建立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能力,较好地满足社会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全区居民人人享有公平、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市先进水平,确保2014年创成卫生强区。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卫生强基惠民工程

  加快推进区级公立医院标准化建设,启动区第一人民医院迁扩建工程,创造条件向三级综合性医院发展。全力抓好省级示范化、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2014年规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城乡居民社区门急诊就诊比例达60%以上。按照“1+X”模式推进村级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力打造社区卫生计生合作服务新品牌,村级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率达100%,巩固“20分钟医疗卫生服务圈”。

  (二)实施公共卫生强化工程

  强化疾病防治能力。区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按每万人口1至1.5 人配备,具备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人员占编制的比例达到50%以上,仪器设备和检测能力达到A类标准的90%B类标准的80%。免疫接种规范化建设覆盖率100%,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常住人口达95%、流动人口达85%。落实艾滋病防治“四免一关怀”政策,公共场所安全套放置率达90%以上,吸毒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达到规定要求,新涂阳肺结核病人治愈率达85%以上,主要慢性病社区规范管理率达60%以上。积极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

  加强卫生综合执法能力。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按每万人口0.6至1名的标准配备。卫生监督机构的人均办公及业务用房达50平方米以上,执法用车按5名执法人员1辆配置,现场快速检测设备监测项目数比例达100%,监督检查覆盖率100%,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率达95%以上。

  提升妇幼保健水平。发挥区妇幼保健所职能,人员编制按《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卫妇社发〔2006〕489号)落实。区级保健人员按每万人口11.5 人配备;临床人员按设立床位数,以1:1.7安排编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专职的妇女和儿童保健技术人员(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孕产妇、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率达90%以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0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以下,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率、孕前优生检测率达90%以上。

  增强卫生应急能力。落实机构和人员承担卫生应急工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和调运机制,实现卫生应急装备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开展省卫生应急示范区建设。无偿献血率达到100%。

  (三)实施公立医院优化工程

  完善区级公立医院改革。深化人事制度、补偿机制改革,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建立医疗费用增长控制机制。区第一人民医院规范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完成10个专业40个病种;开展医院管理服务创新,接入市预约挂号平台;推广优质护理服务,覆盖率达60%,就医群众(门诊和出院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率达95%以上。

  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出台和落实扶持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中医药事业投入占卫生事业总投入比例达10%以上,创建中医药适宜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区级名中医评选活动,培养和推选2名以上市级名中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设置率达到100%

  (四)实施社会办医创新工程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办医,民办医疗机构新建床位200张以上,占全区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25%以上。深入贯彻温州市社会办医“1+X”政策,制定出台我区加快推进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意见,将社会办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卫生发展规划。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进一步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社会资本依法自主选择医疗服务投资领域。

  (五)实施科教人才培育工程

  加大卫生科技创新。加强区级医学龙头学科建设,到2014年,建成区级2个重点学科、4个重点专科,全力争创省市级重点学科、专科。

  加大卫生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全面落实龙湾区“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积极实施“四大卫生人才工程”(高层次专家工程、公共卫生人才工程、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卫生管理人才工程),培养和引进一批高层次卫生人才,优化全区卫生人才结构。到2014年,区级医疗机构卫技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占50%以上,中级职称人员占40%以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师、护士培训率达95%,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单位覆盖率达100%,继续医学教育单位达标率达100%

  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按照省级卫生信息平台的统一技术架构,建立区级卫生信息平台(数据中心);建立标准统一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规范建档率达80%以上,二级及以上建立标准化、结构化电子病历的医疗机构比例达60%以上。

  (六)实施全民健康促进工程

  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深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项目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扎实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

  继续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行动,全区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8%,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90%;城乡居民医疗参保率达95%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率达75%以上,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申报阶段(2013年5月—6月)

  建立创建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提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创建卫生强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创建卫生强区工作,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创建氛围。同时,完成卫生强区和卫生强街道创建申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7月-20146月)

  按照《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卫生强区考核细则(2011版)的通知》(浙卫发〔201157号)考核标准,细化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狠抓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进度,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落实工作措施,积极做好各项工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考核内容及责任分解要求,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落实专人收集、整理材料,建立基础档案;组织开展卫生强区创建工作指导、督查,相关街道创成市卫生强街道;进一步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提高卫生工作水平。

  (三)考核评估阶段(2014年7月—11月)

  召开创建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部署迎检工作;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归档和验收前的准备工作,对迎检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接受省考核组对我区卫生强区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卫生强区创建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查等工作,对卫生强街道创建进行工作指导。

  (二)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根据《浙江省卫生强区考核细则》,所有的创建工作任务和具体的考核验收指标都要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详见附件),具体责任分工明确如下:

  区考绩办:将卫生工作纳入对街道和区有关部门的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区委组织部:将卫生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协同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政策。

  区委宣传部: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提高群众对卫生创强工作认知度。

  区编委办: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定性、定编、定岗等政策制定。

  区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正常医疗秩序,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打击无证行医等执法工作;保障医疗执业安全,及时有效处置严重破坏医疗秩序的案件,配合开展吸毒成瘾者社区美沙酮维持治疗工作。

  区发改局:负责制定和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制定区域卫生、事业发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区教育局: 负责学校卫生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提高青少年的健康知识知晓率。

  区科技局:配合做好卫生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卫生科研创新水平。

  区监察局:指导卫生部门做好行风建设,指导并会同卫生部门开展就医群众(门诊和出院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综合满意度联合调查。

  区民政局: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检查率达90%以上;制定并落实医疗救助有关政策。

  区司法局:协助做好医疗纠纷化解和调处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区财政局:保障创建卫生强区工作经费。建立卫生事业(特别是中医药事业)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保障医疗机构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所需经费。

  区人力社保局: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参保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符合省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年度要求;加强对卫生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政策扶持力度。

  区城管与执法局:做好生活垃圾收集,城乡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无害化处理率达95%以上。

  区农林局: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建成区无违章饲养家禽家畜,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治理利用率达95%以上,动物尸体实行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区人口和计生局:牵头做好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工作,覆盖率达90%以上。

  区安监局:联合卫生部门积极开展职业病监督检查工作,避免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区食药监局(区食安办):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确保全区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牵头负责健全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能,完善工作机制;牵头完成我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

  区体育局:确保我区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90%。

  区新居民局:制定和落实流动人口相关管理规定。

  各街道办事处:积极配合区政府做好卫生强区创建工作,及时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全面开展卫生强街道创建工作,提升各项卫生事业发展指标。

  (三)强化绩效考评。建立卫生强区创建工作考核机制,将主要指标纳入街道年度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定期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

  (四)加大投入力度。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需求,建立和完善卫生经费公共财政保障体系,保证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使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全区人均卫生事业经费支出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安排工作经费,用于卫生强区创建的自评、申报、宣传、迎检和奖励等各项工作需要。

  (五)营造创建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注重舆论宣传,客观分析创强工作面临的挑战、困难和问题,认真做好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的宣传、解释和疏导工作,引导、推动卫生事业深入发展。新闻部门和卫生部门要重点加强卫生方针政策的宣传,普及医疗卫生知识,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卫生事业发展,尊重医学科学,爱护医务人员,努力营造建设卫生强区的良好氛围。

  附件:温州市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

温州市龙湾区创建卫生强区工作责任分解表

申报指标(基本要求)

序号

考核项目

核 内 容

核 方 法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申报前两年及当年未出现因防控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重大血液安全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

查阅省、市卫生及相关部门有关资料。凡有一年发生前述公共卫生事件之一的,本项为不合格。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区安监局

区食药监局

各街道办事处

2

卫生城市创建

获得并保持国家卫生城市称号。

查阅全国爱卫会命名文件。

区卫生局

区卫生局

3

卫生事业投入

1.卫生事业投入的增长高于财政支出增长的幅度;

2.卫生事业投入占同级财政支出的比例达到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查阅申报前三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每有一项不达标本项为不合格。

区财政局

区财政局

区卫生局

4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全面完成申报上一年及当年区政府和设区的市政府签订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责任书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查阅有关资料,实地抽查。每有一项不达标,本项为不合格。

区发改局

区发改局

区人力社保局

区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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