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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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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9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

 

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行 动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深化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油气化工输送管道、交通运输、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建筑施工、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危化品与烟花爆竹、渔业船舶、学校、食品安全等十大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整改消除一批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切实解决一批安全生产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职责清晰、规范有序的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1.油气化工输送管道:重点解决管道底数不清、安全间距不足、管线交叉、违法占压、日常维护不到位等问题,努力消除各类油气化工管道安全隐患。(区安监局牵头,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规划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质监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配合)

  2.交通运输:重点解决道路交通、渡口渡船、瓯江水域砂石运输船、小型游艇等安全隐患和客运企业监管、非法营运安全等问题,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区交通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区边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3.居住房屋出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解决出租房安全隐患和人员密集场所合法性、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建筑消防设施不足或损坏、安全出口和通道不畅以及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措施。(区消防分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商务局、区人防办、区工商分局等单位配合)

  4.特种设备和涉氨制冷企业:重点解决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及气瓶非法违规充装和检验、涉氨制冷企业证照不齐、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等问题,严格查处和整治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无证在用设备、一批无证作业人员、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区质监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配合)

  5.建筑施工:重点解决顶管工程、地下开挖工程、模板支撑架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和管理不规范、洞口临边防护不到位等问题,加强露天基坑开挖、深基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等措施。(区住建局牵头,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安监局、区规划分局、区消防分局等单位配合)

  6.高层楼宇与旧住宅楼:重点解决房屋结构和功能改变、消防和避雷设施安全隐患、外墙悬挂物治理困难等问题以及电梯、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区房管分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生局、区气象办、区规划分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质监分局、区消防分局、市公投集团自来水龙湾分公司等单位配合)

  7.危化品与烟花爆竹:重点解决设备设施、运输环节、仓库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系统改造不到位、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等问题,加强重点区域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严厉打击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非法违法行为。(区安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配合)

  8.渔业船舶:重点解决涉渔“三无”船舶、渔船船证不符、安全设施设备配备不足、出海作业编组编队和救助系统不符要求以及违章搭客、载客等问题,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超抗风力航行、超定员等违规捕捞生产经营行为。(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边防大队等单位配合)

  9.学校安全:重点解决学生交通、校舍消防和基础设施设备、非法办学机构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周边和饮食安全问题,着力改善校园教学安全环境。(区教育局牵头,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交通局、区文广新局、区安监局、区食药监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配合)

  10.食品安全:重点解决禁限用农药使用、米面制品非法添加剂、重大传统节日餐饮安全、私屠滥宰、屠宰销售注水肉和病害猪肉等问题,严格整治生产经营和餐饮服务等环节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区食安办牵头,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农林局、区食药监局、区商务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单位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订方案(2014年1月下旬)。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精心制定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工作及时落实到基层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

  (二)全面排查,集中整治(2014年2月上旬至12月下旬)。各街道办事处及区各有关单位要全面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在今年4月底前切实查清各领域安全生产状况以及隐患分布情况,将排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治。要引导和督促各类企业和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在12月底之前基本完成整改。

  (三)加强督查,巩固成效(2015年1月上旬至2016年12月下旬)。各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突出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安全生产问题,攻坚破难,完善长效管理制度,特别是对所列重点安全生产问题,要确保在期限内全面完成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担任组长、各有关副主任担任副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等工作,对于牵头单位无法协调解决的问题,报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区府办联系副主任协调解决不了的,报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建立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坚持区、街道联动和各个行业系统分线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对十大重点领域开展全过程、全覆盖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中,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对照监管责任要求,分线组织开展隐患大排查;街道要对照属地责任要求,分辖区组织开展大排查。对实施排查的各类企业和单位要分别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注明安全生产基本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等信息,分门别类建立信息数据库,实行信息化管理,做到“一企一档,一行一册,一地一册”。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全面掌握本行业领域的企业和单位数量、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等信息,各街道办事处要定期汇总数据,掌握安全生产面上情况,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三)打非治违,铁腕整治。对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实行分类整治,对一般事故隐患,责令企业或单位立即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难度大、需要一定时间整改或危害程度严重的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要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对存在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或单位,依法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治到位。对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实行联合执法,做到执法联动、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同时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各类企业和单位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重点问题解决成效。坚持集中破难和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为期1年的集中整治后,实行长效管理,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措施不变,力争通过3年时间,解决一批安全生产“老、大、难”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有关单位要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定期分析与深度研究,坚持不懈地把专项整治抓落实、把解决措施抓到位。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区政府有关工作联系副主任和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实行每月总结分析,对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实时研究,区安委办将每季度通报重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各有关牵头单位要加强信息和相关数据报送工作,每月28日前将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上报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董义,电话:86968531,传真:86968530,邮箱:Lwajk@126.com)。

  附件:1.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

  组名单

  2.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问题责任分工表

  附件1

龙湾区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

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张崇波

  副组长:吴天峰、潘建潮、姜祥凯、张雪梅、蔡文年、朱德旭、周威、孙方忠

  成员: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局、区经信局、区教育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住建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水利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文广新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食安办)、区商务局、区人防办、区应急办、区公路段、区工商分局、区规划分局、区房管分局、区供电分局、永强供电公司、区质监分局、市交警三大队、区消防分局、区边防大队、市运管三大队、市公投集团自来水龙湾分公司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孙方忠兼办公室主任,各牵头责任单位负责人兼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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