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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温龙政办发〔2014〕10号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派驻龙湾各工作单位:
现将《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17号《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强
2013年11月25日
浙江省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