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临人口计生局〔2014〕19号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
创建无烟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各科(室)、计生协会、计生执法大队、计生服务中心:
现将《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创建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2014年5月22日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创建无烟单位的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宣传发〔2014〕8号)文件、全省建设无烟计生机构暨禁烟工作培训电视电话会议等精神,经研究决定,从5月份开始,我局将全面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标
局各科(室)、计生协会、计生执法大队、计生服务中心要积极参与创建无烟单位活动,全面达到国家规定的无烟计生单位标准。
二、活动内容
(一)禁烟区域
市人口计生局机关办公大楼一至七层所有室内场所和走廊、大厅、楼梯等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
(二)禁烟对象
进入市人口计生局办公大楼内的所有干部、职工、群众。
(三)禁烟要求
1、在局机关大楼六楼上人屋顶及室外通风处设置室外吸烟区,张贴引导标识。干部职工、来访人员及办事群众只能在室外吸烟区内吸烟。
2、大楼入口处张贴禁烟公告,各楼层门厅处张贴无烟单位标识,会议室、卫生间、走廊等区域张贴禁烟标识。
3、所有进入大楼内的干部、职工、群众不得在禁烟区场所吸烟,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
4、室内不得提供烟草制品,不得摆放烟缸、烟具,做到办公大楼内无烟蒂、无烟味。
5、在开展各类公务活动中不备烟、不敬烟。对外服务时不接受敬烟。
三、制度保障
1、建立监督巡查制度。各科(室)、计生协会、计生执法大队、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本科(室)、本单位的控烟监督;办公室对各科(室)、单位的控烟情况进行巡查。监督和巡查情况要记录备案。
2、建立劝阻制度。全体干部职工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对外来人员(包括来访者)在本单位禁烟区域内吸烟的,应进行必要的劝阻。
四、加强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创建无烟单位领导小组,朱晓红局长任组长,周荣军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计生协会、计生执法大队、计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负责禁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为确保创建无烟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局机关和市服务中心每年要安排一定的物力、财力以保障创建无烟单位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利用节假日、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积极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科学知识。各科室工作人员对在禁烟区吸烟的人员及时进行制止和劝导,使其主动配合禁烟活动的实施。
(三)落实责任追究。将创建无烟单位纳入工作目标考核、评优评先等考评。对于个人和科(室)、单位违反控烟规定的,取消当年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对未落实全面禁烟的科(室)、单位,限期整改;对于违反规定在禁烟区域吸烟的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造成恶劣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抄送:台州市人口计生委
临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2014年5月22日印发
(共印4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