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业普查办公室:
根据临政发〔2016〕5号《临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三次农业普查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第三农业普查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农业普查任务,现就成立村级农业普查工作组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村级普查工作组(包括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组建。
二、普查工作组成员数一般为3~5人,根据行政村大小自行确定。
三、工作组成员一般为:组长、成员,也可分:组长、副组长、成员。
四、组长原则上由村委会主任或村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农业副主任担任。
附件:《关于成立×××镇第三次农业普查村级工作组的通知》样式
临海市人民政府第三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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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台州市第三次农业普查办公室。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临海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inhaishi/20210810/4085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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