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所(分局)、相关业务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标识管理规定》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了充分发挥标签标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规范大型商场(超市)内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等经营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内开展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等标签标识规范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全市大型商场(超市)全面推行统一格式的“散装食品标签”、“食用农产品标签”,要求在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的货架或盛装容器外放置、张贴。标签上设置温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请认真查看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公示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监督举报电话。
二、要求各大型商场(超市)内的散装食品标签、食用农产品标签统一按附件的样式制作,使用纸质材料印制。长和宽具体视容器大小和可张贴、放置的面积大小而定。
三、标签的字体规格详见附件,字体颜色为黑色,字号大小可根据标签的大小做适度调整;填写食品详细信息时原则上须使用打印方式,如手写必须使用规范的简体汉字,要求字迹工整、不得涂改。标签的底色和边框等可自行设计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