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 文号:浙食药监科〔2017〕6号 |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委):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浙江省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拉高标杆、对标一流,加快提升我省食品药品(包括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下同)安全科技工作水平,促进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加快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省份”,全力推进健康浙江建设,制定指导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党的执政权威,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加快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省“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题中之义。近年来,我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各级科技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的通知》(食药监科〔2013〕139号)精神,科技创新步伐不断加快,科技含量不断提升。但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工作总体上底子薄、盘子小、层次不高、科研人员积极性尚未充分调动等问题依然突出,应当在“十三五”期间充分加以重视并解决。
(一)基本原则
1、对标一流。坚持全球化视野,瞄准国际一流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和治理模式;坚持持续性领跑,稳居国内第一方阵,借势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努力提升我省食品药品科研机构在国内外规则制定中的地位。
2、重点突破。集聚优势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具有全局性影响、急需解决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研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服务产业转型升级。
3、开放协同。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充分激发食品药品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的创新活力,形成创新合力。
(二)主要目标
以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建、锻、研、转、育”五个方面为抓手,力争到“十三五”末期完成“20100”战略目标,即建成10家以上省级重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实验室(有5家以上建成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引进或培养10名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公共管理、安全评价、检验技术等领域的领军人才;培养100名精通食品或药品监管、评价检测且熟悉公共管理、政策研究、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继续保持食品药品安全科技水平在全国的领先地位,确保食药科技投入与同级财政R&D经费支出增长同步,为推动我省食品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打造“食品药品安全放心省份”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以重点实验室建设为载体,构建一批开放协作的科技创新平台。以“统筹规划、差异发展、动态推进、开放共享”为原则,根据我省食品医药产业分布状况,结合各地食品医药特色小镇建设需求,着力在“十三五”期间建成10个以上各具特色的省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并支持5个以上综合实力较为突出的机构申报成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药包材、生物材料、黄酒、水产品、炒货、保健食品、化妆品等传统优势产业方向的重点实验室建设。坚持“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的原则进行认定,并采用“定期评估、动态调整”的方式进行管理。以重点实验室建设为平台,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使用效益,邀请行业领域顶尖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委员,通过开放课题等多种合作形式吸附行业内优质研究资源集聚,努力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二)以人才队伍提升为重点,锻造一支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铁军。一是招才引智,主动对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引进或培养10名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的法律、公共管理、安全评价、检验技术等领域的领军人才。二是精心培养,实施食品药品科技创新青年人才培养计划,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布局;进一步争取增加中高级职称比例,打通科技创新人员晋升通道。三是激发活力,落实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改革完善人才集聚、培养、评价、使用制度,探索实施开放灵活柔性的人才政策,制定相关人才认定办法,支持和培养狮子型的科技创新人才成为学科带头人。四是扩大交流,积极开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合作交流,实施年度培训交流计划,为科技创新人员更好的学习国外先进经验搭建平台。通过3-5年的综合施策,培养100名精通食品或药品监管、评价检测且熟悉公共管理、政策研究、数据分析的复合型人才,打造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创新铁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