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岩街道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经研究,制定柯岩街道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围绕街道“固本强基、科学发展”工作主题,按照“党政领导、属地管理、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方参与、维权服务、管理并重”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治安和计生管理工作,从而使街道的流动人口真正实现“进得来、管得住、做主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充分体现“法制化、亲情化、市民化、信息化”的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 1、成立柯岩街道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建光 副组长:宋一平 张国苗 成 员:朱丽虹 高丽萍 王兴荣 裘华建 杨金来 张吉良 胡金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宋一平 (兼) 副主任:董水芬 孙关根 成 员:王贤林 马 洋 陈国安 冯卫国 朱美珍 杨定珍 陈谷萍 傅定珍 钱菊珍 章文琴 2、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成立流动人口管理登记站,落实1-3人专职管理,村(居)主任、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妇女主任、文书原则上担任管理人员。 三、工作目标 确保实现六个率:即出租房(计生、公安)协议签订率达100%;暂住人口登记率达100%;流动人口(暂住证)办证率达9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98%;女性持证率98%;已婚育龄妇女管理服务率98%。 四、工作职责1、街道建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内,具体开展日常暂住证办理及计生《婚育证明》的查 验;街道派出所负责成立和管理好16-20人的流动人口稽查队,实行分片、分村(居)包干,落实责任;街道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好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登记站在稽查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同时要检查计生《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现应持证而未持证的要发给限期补办通知书,并将流动人口登记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妇女主任,以便及时管理掌握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公安、计生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共同管理,形成合力,计生工作遇到特别复杂难管对象时,公安要要予以配合、协助。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辖区民警职责: (1)、负责对辖区出租房、流动人口的日常治安管理工作。 (2)、指导帮助村(居)、企事业单位登记站开展工作。 (3)、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稽查队员工作,每季至少一次对 稽查队员进行检查考核,并有记录;考核情况作为稽查队员发放年终奖依据之一,对工作不负责任或有违法乱纪行为的稽查队员在报请所领导同意后予以辞退; (4)、分离和管理高危人群; (5)、检查督促特业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做好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工作。 2、登记管理站人员职责: (1)、在办理流动人口(暂住证)的同时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18—49周岁女性进行计划生育查验或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 (2)、办理流动人口的常住化登记,做好出租房屋登记、门牌上墙、合同签订工作,并在每月底向综管办汇总上报有关表格和数据。 (3)、注意发现租房内和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报告派出所;发现有计划外出生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积极配合街道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做好工作。 3、稽查队员职责: (1)、负责对村(居)、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口稽查(包括暂住证、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及出租房屋管理的稽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2)、在稽查过程中,要注意发现租房内和流动人口中的可疑物 品和违法犯罪线索,及时报告派出所;发现流动人口中有计划外怀孕可疑情况,及时报告街道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 4、村(居)、企事业单位妇女主任职责: (1)、积极参与登记站开展登记、调查摸底,建立计生相关档案,并按月上报信息。 (2)、积极开展《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对应持证而未持证者要督促其尽快去户籍地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便进一步掌握第一手资料,切实提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率和女性持证率。 (3)组织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一年二次的查孕、查环、查病服务,有效杜绝计划外生育。热情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提供计划生育四项手术咨询、联系服务,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实行“零收费服务、零距离管理”。 5、街道计生干部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对所辖区域内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开展流动人口的宣传、管理和服务工作,把好政策业务关。 (2)加强信息平台的建立,实行全员登记、分类建档、着重抓好重点对象的随访、生育、管理等工作; (4)热情为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开展一年二次的查孕、查环、查病服务,对发现怀孕对象要及时与其户籍地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属可以生育的对象要复印好相关证件,属计划外怀孕的对象,想方设法做通工作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杜绝计划外生育。 六、工作考核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各责任人的工作积极性,经街道党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绩效考核: 村(居)妇女主任:全年奖金的25%作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考核奖,采取半年度、年终二次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村(居)委会主任:全年奖金的10%作为流动人口综合管理工作考核奖,采取半年度、年终二次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具体考核指标见附表)。 各村(居)登记站:办理暂住证年补贴总额作为考核奖,其中:办流动人口(暂住证)一本1元五角,查验计生《婚育证明》或发放限期补办通知书一本为五角,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检查的形式考核。 街道机关相关干部按街道党委文件考核;稽查队员考核,根据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考核细则中涉及的相关工作按实考核结算,年终兑现。 上述工作分别由街道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公室和柯岩派出所负责考核。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