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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解决村级留用地用地指标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南闲”柯岩区块的开发,街道建立以来,下属15个村有近1万亩土地被征用。由于各种原因,至今尚未解决村级留用土地。根据县府办〔2001〕42号文件精神,街道下属柯岩、柯山等15个村应安排村级留用地250亩。在县国土局、鉴湖――柯岩旅游区管委会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对各村征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对安排地块进行了初步选址,划定了选址红线。县人民政府也以县政办〔2002〕86号、〔2005〕9号抄告单予以确认。 现随县府“南闲”建设的确立,鉴湖――柯岩旅游区建设的逐步推进,村级安置地块的落实,已影响“南闲”开发,并成为村民议论的焦点。为妥善解决该遗留问题,促进村级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现特向县政府请示如下: 要求解决15个村(居)发展留用地农转用指标250亩。 以上请示妥否,请予批复为盼!
柯岩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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