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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的
通 知
各村(居): 为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县委、县政府作出的“惠民实事工程”工作部署,同时对全街道村级“惠民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查验收,再次兴起“惠民工程”建设高潮,经研究,决定9月份开展“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以“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为载体,兴办一批“普遍关心,利益直接,花钱不多,受益面广”的实事工程,切实解决一些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确保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主要内容 1、对1-8月份已上报完成的村级“惠民工程”(51个项目,详见附表1)进行一次回头看,并按相关要求考核验收。 2、9月份作为兴办月,要求有关村(居)完成未完工项目,计划内未开工项目尽快开工(7个项目,详见附表2)。 三、“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主要制度 为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兴办月期间,实施以下三项制度: 1、项目进度定期公示制。9月10日、20日、30日,分别对未完工和未开工的7个项目建设进度情况进行公示,同时对已上报完成的51个项目的考核验收情况进行公示,项目责任人为各驻村(居)指导员,联系领导为各管理组组长。 2、项目督查制度。各驻村(居)指导员作为“惠民实事工程”建设督查员,要及时掌握所驻村(居)工程建设情况,督促工程加快进度,保证质量。 3、项目考核制度。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考核时间:9月下旬。 (2)考核单位:城建办、各管理组。 (3)考核对象:各村(居)年初上报的58个项目。 (4)考核形式:由城建办牵头,会同各管理组,根据上报计划,按照考核细则,对各个工程以现场踏勘、查看资料的形式进行考核验收。 (5)奖罚措施: ①若1-8月份已上报完成的村级工程经考核,不能通过验收的,每个项目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1分,扣所驻村(居)指导员月奖考核分2分;扣所在管理组正、副组长月奖考核分,每个村(居)1分。 ②至9月底,不能完成未完工项目或计划内应开工而未开工的,每个项目扣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1分,扣所驻村(居)指导员月奖考核分2分;扣所在管理组正、副组长月奖考核分,每个村(居)1分。 ③村(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分限扣2分;驻村(居)指导员和管理组正、副组长月奖考核分每人限扣2分。 ④全街道未完成应完工项目或计划内应开工而未开工的,扣分管领导和城建办正、副主任1分。 四、“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活动有关要求 1、领导再加强。“惠民实事工程”是一项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各村(居)要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年初上报58个项目保质按时完工,并通过考核验收。各驻村(居)指导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督促所驻村(居)抓紧实施未完工或未开工项目。 2、长效再体现。“惠民实事工程”是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要载体之一,各村(居)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宗旨意识,及时掌握群众生产、生活所需,在完成年初计划的基础上,按照“投资少、见效快、工期短”的原则,再兴办一批“惠民工程”(已计划上报54个项目,兴办月期间将公示建设进度情况)。 附:1、1-8月份上报完成村级“惠民工程”汇总表 2、未完工村级“惠民工程”汇总表 3、“惠民实事工程兴办月”考核细则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九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