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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司[2005]14号
绍兴县司法局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县纪委、县委宣传部关于《弘扬廉政文化,奋力跨越新坎——绍兴县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实施意见》,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对廉政文化建设活动作出如下安排: 围绕“树廉政形象、做人民公仆”主题,切实加强“勤政清廉”教育,大力开展“唱廉政歌、读廉政书、看廉政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演谦政戏”为主要形式的活动。 具体抓好六方面的活动: 1、唱响主旋律。收集勤政廉政的歌曲,搞好编印,进行学唱。 2、抓住主环境。在每位党员干部的办公桌上制作放置一块能反映廉政建设有关的警示台签。 3、把握主时段。对党员干部逢年过节,出国出境,外出考察时期,进行勿忘小节、遵纪守法的教育。 4、开辟主渠道。编印与廉政文化有关的案例剖析、先进典型、廉政故事、廉政规章等小册子,每位党员干部人手一册。 5、运用主抓手。在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中设置各种教育载体:a观看正反典型的电教片;b举办先进典型的报告会;c开设廉洁自律辅导课;d举行现身说法警示会;e开展廉政漫画及书法比赛;f举办反腐倡廉图片展览活动等。 6、突出主对象。副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加深对廉政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每人撰写与廉政建设有关的警语、鉴言、格言等。 为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的领导,局建立廉政文化建设活动领导小组,陈凤珠同志为组长、孙忠义同志为副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廉政文化建设活动的日常工作。
绍 兴 县 司 法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