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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环字[2007]16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水电局: 张国华委员提出的关于“巩固‘清水河道’已取得的成绩,为积极推进‘新时期治水工程’建设的若干建议”(第42号)已收悉,现就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的相关事项向主办方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作为“新时期治水工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我们县环保局一定尽全力落实好相关工作职能。 一、围绕“全民水意识普遍增强、河道水质量普遍改善、全县水生态普遍修复”目标,抓住改善水质这一核心,把新时期治水工程作为当前环境保护和生态县建设的重要抓手,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结合环保实际,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确定阶段性工作任务,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把住三关,强化监管。一是把好源头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排污设备调查,摸清底子,完善一厂一档制度;二是规范生产关,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三是严查排放关,完成“三江”、绍萧边界和柯桥城区排污企业排放口视频实时监控系统建设。 三、倡导集约,铁面整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可循环”原则,全面推广中水回用,力争今年内有10%左右的印染企业开展中水回用,同时积极推进碱水回收技术,积极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1认证,为经济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监查力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重污染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计,对不法排污行为重点执法。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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