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司[2006]14号
关于二○○六年度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意见
各镇(街道): 为着力推进我县“平安柯桥”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新发展,结合县局年初提出的工作任务,现就二○○六年度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项目 (见附表) 二、考核方法 考核根据平时工作与年终考核相结合,采用百分考核。先由各镇(街道)按照目标责任制进行自评打分,再由县司法局通过听汇报、看资料等形式进行综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平安镇街”创建目标完成的依据之一,年度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原则上从得分较高的镇(街道)中产生。 三、考核时间 拟定于二○○六年十二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各镇(街道)要根据考核内容和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定完善年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2) 及时挖掘、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经验或做法在县以上司法行政系统会议上介绍或推广的,将作为评选先进单位的重点依据。 (3)对因工作失职或对群体性上访事项处理不及时影响较大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 附:2006年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2006年度各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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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核内容 |
基本分 |
自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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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开展好“五五”普法启动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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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结合“五五”普法新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人员和居民等重点对象普法教育。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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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工作、“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达标率分别为65%和55%。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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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按月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并有分析材料;及时上报月报表;对村级调解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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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各类纠纷调处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5%以上,两转案控制在4%以内。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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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归正人员帮教率95%以上,安置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5%以内,回籍失控率控制在7%以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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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受理县援助中心指派的调解案件,调解率达100%,全年办理援助案件较上年增长20%以上。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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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配合县援助中心做好法律援助的宣传、调处和调查取证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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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做好援助案件和典型案件的统计与上报工作。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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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按时完成县局布置的工作任务。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