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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司[2006]6号 签发:陈凤珠
关于表彰二00五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镇(街)、局属各单位: 二00五年度,我县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紧扣全县“保强争优,统筹发展”的工作主题,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平安柯桥”建设放在首位,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为进一步激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我县司法行政事业的新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二00五年度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7个)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马鞍镇人民政府 夏履镇人民政府 安昌镇人民政府 湖塘街道办事处 漓渚镇人民政府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8名) 朱志康(华舍街道) 金丽琴(柯桥街道) 沈霞红(齐贤镇) 王永祥(兰亭镇) 王文军(马鞍镇) 裘谢采(稽东镇) 叶 萍(轻纺城司法所) 朱富强(轻纺城司法所) 三、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5个) 浙江鉴湖律师事务所 浙江正大金茂律师事务所 绍兴县钱清法律服务所 绍兴县越州法律服务所 绍兴县孙端法律服务所 四、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10名) 王永刚 孙丽琴 章来康 薛国民 黄华弟 胡张友 陶光华 金国海 何伟青 沈 利 希望上述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谦虚、谨慎,在新的一年里,再接再厉,为推进“平安柯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00六年三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