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基层
接待代表来访办理件(编号23)的答复
黄金富代表:
你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基层接待代表来访中提出的关于要求出台山区集镇污水处理的具体政策(编号23)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绍兴县王坛镇地处我市重点饮用水源——汤浦水库上游。王坛镇为保护饮用水源水质,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对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做了大量工作,保障了汤浦水库饮用水源的安全。
为加强对汤浦水库上游生态环境的保护,2004年开始,我市在小舜江上游开展了流域生态补偿试点,出台了《绍兴市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区范围内的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等项目补助。主要由市环保局会同市有关其它部门具体实施。我局对该项资金使用也比较关心,多次与市环保局沟通,近年来,我县三镇一直得到较多资金补助。2006年,全市下达补助资金489.19万元,王坛镇得到了150万元的补助。
近几年,王坛镇先后通过省级生态镇和全国环境优美镇验收,我局积极为王坛镇申报省级项目补助,省级生态镇补助已到位。今年正在帮助王坛镇申报全国环境优美镇补助。
关于“出台集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具体政策”问题,去年县委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建设的有关补助政策,但由于07年县镇财政方案调整,目前该补助的具体实施意见尚未出台,县环保局也在积极争取之中。
谢谢你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