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绍县司[2004]8号
关于加强公证工作管理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公证管理,增强公证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心,促进我县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意见: 一、思想建设方面 1、建立每月政治业务学习例会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政治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做好会议记录。原则上每月的政治业务学习由公证处主任或负责人召集主持,公证处有要求,局可派人参加。 2、建立民主生活会制度。公证处全体人员参加的民主生活会,全年二次,在每年的7月和12月份召开,查找不足,实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必要时局可派人参加或组织召开。 3、建立考察考核制度。县局定期对公证工作及人员进行考核考察,并将考核考察情况及时进行反馈,对存在问题在处务会议上提出整改意见。 二、人事管理方面 1、公证处主任(副主任)或负责人由县局择优聘任,公证处新招业务人员须经过人事部门组织公开招聘。对临时人员招聘由县局协同考察后录用。 2、公证处应健全内部考核制度。按上级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 3、未取得全国司法考试资格的业务人员,应在2004年起3年内取得,否则不得再聘。 三、财务管理方面 1、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和核算制度,加强经费管理,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的审计。 2、公证处全体人员在工奖比例范围内可实行年薪制,年初由公证处处务会议确定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方法及工奖分配方案,报县局审批。工奖(包括工资、奖金、福利、补贴、加班费)比例具体在35%—40%幅度内确定。 3、按规定提足、缴纳各项基金和各类规费。 4、办公经费和业务招待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列支做到从严控制。因办公经费、设备购置(装修)、业务招待费等超支出现年度亏损,其亏损部分应在当年工奖中冲抵。 四、业务管理方面 1、实行各项制度上墙公开,开展依法服务、承诺服务、文明服务。 2、严格实行收结案审批登记制度。 3、重大或疑难公证事项实行集体讨论制度,并将讨论情况记录在案。 4、办证质量合格率达到99%以上,全年无假证,错证率控制在0.5%以内。 五、加强行政管理方面 1、认真做好水印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证专用纸管理办法》确保水印纸不丢失;加强公章管理。 2、认真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业务卷宗应及时装订。 3、认真完成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积极参加县局组织的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 4、准时、准确上报各项财务、业务报表。 5、每年1月份须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年工作思路。
绍 兴 县 司 法 局 二00四年三月十七日
- 上一篇:2004年绍兴县执业律师业绩考评办法
- 下一篇:二00四年绍兴县法律服务所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