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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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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文件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司法局

绍兴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绍县土资200866

─────────────────────

 

 

关于印发《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广局《关于印发〈绍兴市乡镇(街道)、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市乡镇(街道)、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会议的精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广局决定在全县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现将《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工作实施方案

   2、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

活动县六部门分管领导同志、联络员名单

 

 

 

中共绍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绍兴县委宣传部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教育局    绍兴县司法局   绍兴县文广新闻出版局

 

 

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法律知识  教育  通知

  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4月29印发

拟稿:盛红仙                            校对:楼胤

附件1

绍兴县村级干部

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增强村级干部依法行政水平、保护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提高国土资源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县文广局决定,在全县村级基层干部中开展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现特制定如下具体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以下简称“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紧紧围绕节约和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培训村级干部,增强广大农村基层干部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观念意识,不断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持续保障能力,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三、宣传教育培训对象

全县行政村、居委会的村(居)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主任。

四、宣传教育培训目的和内容

宣传教育培训目的:

(一)增强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切实保护好耕地资源和矿产资源,维护好国家利益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村(居)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基层干部及群众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三)提高广大基层干部群众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意识,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和和谐稳定。

宣传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重点宣讲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的大政方针,尤其是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重大意义,明确村民委员会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职责,强化村级干部的大局观念和责任意识。

(二)重点介绍和普及与基层干部群众生产生活和实际工作密切相关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引导村级干部依法依规处理好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努力保护好资源特别是耕地,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

(三)重点讲述经常发生在基层的各种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通过典型案例分析认清其危害性。

五、组织实施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广局六部门共同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各由一位相关领导负责,并设联络员。县“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协调、联络工作。

“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从200851开始到2008930结束。整个活动分为组织动员(20085月中上旬)、教育培训(20085月中下旬至8月)、总结验收(20089月)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

20085月中上旬。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县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文广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 “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办公室及“国土资源法律知识讲师团”。5月中旬召开会议进行“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动员。

(二)教育培训阶段

20085月中下旬至8月。对全县的村级干部培训分二期进行,一期为村(居)支部书记班,一期为村(居)委主任班,培训时间按要求各为3天,采取专题讲座和讨论交流的方式。培训均由中共绍兴县委党校承办。

(三)总结验收阶段

20089月,完成本次活动的总结验收工作,并做好迎接上级验收的各项准备。

六、宣传教育培训方式及具体要求

培训方式以课堂教育为主。以学习培训《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试行本)和其它辅助讲义为基本内容,掌握了解基层干部在国土资源管理中的应知应会内容。讲授的内容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好记管用;要紧密联系当前工作实际,在提高村级干部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重要性的认识上下功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要将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治本之策予以高度重视,摆上重要日程,并同县委组织部制定的乡(镇)、村级基层干部培训计划和“五五”普法规划相结合,统筹考虑,全面部署,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精心组织实施

各镇(街)要及时向所属村委会下达预先通知,要结合本镇(街)实际,抓紧制定活动实施计划;要落实受训人员,保证全员参训。“全县培训活动办公室”要会同六部门确定师资队伍,要从严治学,精心组织,切实落实教学内容;要不断探索教育培训的新方式,积极采用研讨式、案例式、互动式、拓展式等培训方式,通过开展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现场考察等,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提高教育培训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

“全县培训活动办公室”将定期组织对各乡镇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督促指导,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教育培训成效显著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通报表扬,并向“全市培训活动办公室”报告。

(四)搞好宣传报道

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等部门将组织本地相关主要传媒,适时开展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扎实推进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五)保证经费投入

这次开展教育培训活动的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专项经费,有关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协调,搞好经费保障。不向受训对象收取培训费。

(六)总结推广经验

“全县培训活动办公室”在掌握各镇(街)基层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各镇(街)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并组织推广,促进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圆满成功。

 

 

 

附件2

 

绍兴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

活动县六部门分管领导同志、联络员名单

 

一、县六部门领导同志

     县国土局党委书记、局长

吴国建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金阿根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建忠   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蔡金标   县司法局副局长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局长助理

高伟根   县国土局副局长

二、县六部门联络员

俞阶永   县委组织部科长

   县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

王普庆   县国土局监察科科长

梁贤林   县教育局成教科科长

吕五洲   县司法局宣教科副科长

沈琛幸   县文广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徐凤潮同志兼任全县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培训活动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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