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做好“五一”期间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五一”长假即将来临,现在又是生产旺季,为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节日期间全县环境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充分认识环境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五一”长假期间,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要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调处,消解环境污染隐患,同时加强节日值班,加强对所辖排污企业特别是化工企业的检查督促,做好应急施救准备,对出现的突发性污染事故,要责成事故单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污染损害,同时要切实做好周边群众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此外,要根据规定,及时做好信息的报告工作。
二、各排污企业尤其是化工企业要制订好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减少污染事故损害。要落实专人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彻底的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加强安全生产,防止因安全生产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县环保局将加强对节日的突击检查频次,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