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
环境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知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在全省开展绿色护考“宁静工程”专项行动的通知》(浙环发〔2007〕)37号)的精神,2007年中、高考在即,为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加强中、高考期间(指考前半个月起至考试结束)环境噪声的监督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在柯桥城区开展绿色护考的“宁静工程”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1、在上述期间内停止夜间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除抢修、抢险须报县环保局批准允许作业外,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自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正一律停止夜间施工,在初、高中学校周围
2、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响音量。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禁止使用高音喇叭进行商业性广告和招揽过客,禁止夜间在居民集中区装卸货物。
4、防止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噪声扰民。
5、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
二、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公安、建设、城管、文化等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源,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查处,对一些危害严重的噪声污染严重事件,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依靠“110”社会服务网络和群众对中、高考期间产生的环境噪声超标和扰民活动进行监督举报。
四、对学生中、高考复习及考试期间群众举报的环境噪声污染事件,各职能部门必须从速进行查处,确保中、高考期间给学生一个安静学习、考试和休息的环境。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