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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奖罚的政策意见
(试行)
根据县委、县政府以“城建会战年”为主题,全力推进县城建设,进一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要求,以及柯岩旅游度假区开发建设,二○○三年我街道的征地、拆迁任务将会十分繁重。为切实完成县下达的任务,不折不扣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充分调动机关干部、村干部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现提出以下奖罚意见。 一、按时完成街道下达的征地、拆迁任务的实行奖励 1、城管办:征地每亩50元;拆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 2、管理区:征地每亩50元;拆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元。 3、行政村:征地每亩100元;拆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4元。 二、按时完不成街道下达的征地、拆迁任务的实行扣款 城管办、管理区、行政村在街道规定的时间内完不成征迁任务的,每推迟一周:征地扣每亩10元,拆迁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因征地、拆迁出现群众集体到县以上上访的,每发生一起:征地扣每亩10元,拆迁扣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20元。直到该只项目的奖金扣完为止。 以上奖罚以每只项目为单位进行结算,并由办公室、管理区、行政村结算到人。城管办人员工奖总收入实行“保底”、“封顶”。“保底”:每人按全体机关干部的平均工奖上浮15%;“封顶”:每人最高总收入不超过机关干部全年平均总收入的160%。管理区、行政村奖金分配需上报办事处审批。 柯岩街道办事处 二○○三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