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2006年企业争先创优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主题,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经济运行质量,鼓励企业做大做实。积极营造“争高比强,奋力赶超”的竞争氛围,经研究,现就2006年度企业争先创优的有关评选政策,提出以下意见:
一、评奖设置及条件
1、采取“分类评审,年终考核,一年一评,当年有效”的办法,对当年符合分类评选条件的企业进行综合考核。
2、奖类设置分两类,第一类设15名金紫薇奖,按考核得分多少分别给予企业负责人不同奖励,1—5名奖励3.8万元,6—10名奖励2.8万元,11—15名奖励1.8万元。第二类设15名紫薇花奖,分别奖励企业负责人1万元。
3、企业必须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没有出现严重拖欠职工工资,完成职工社会保险任务,足额上交有关款项,对当年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金紫薇奖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当年度纳税申报销售收入5千万元及以上(以财税部门提供数据为准)。实缴国地税(含出口企业免抵退税,不含福利企业减免税,下同)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2、考核指标:为在县域范围内归属于本镇的纳税申报销售收入,实缴国地税,二项指标和当年招商引资、外向型经济、自主创新等附加考核指标。
3、考评权分:基本分100分,其中纳税申报销售收入40分,实缴国地税60分。
附加分:当年引进及完成2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每只加2分。近2年内利用上市企业完成增资扩股的,每家加5分。当年实到外资每100万美元升2分,当年创办境外企业(贸易公司)且当年有实绩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升2分,当年境外承包工程或劳务合作营业额每200万美元升1分。当年评上全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及鲁班奖每项升5分,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加3分,获得省级著名商标、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各加1分。企业研发中心列为国家级、省级的每家分别升4分、2分。对当年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工作,成绩显著的可升1—5分。企业党建成效明显的加1—5分。
4、计分办法:纳税销售收入、实缴国地税绝对值以最高企业实绩数为基数得基本分,其余企业按照各自的完成实绩与基数比率乘权分计算得分。
5、集团公司成员企业的界定,以县对镇各项指标列入本镇考核的所属企业为准。
三、紫薇花奖评选办法
1、评选对象:当年度纳税销售收入在2千万元及以上,纳税额(实缴国地税)在200万元以上的发展型企业。
2、名额分配:对已获得金紫薇奖的企业不在评选之例,但其下属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可单独参与考评(参评名额为5名),其余10名在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中产生。
3、考评指标:为属于本镇的纳税申报销售收入及增幅、实缴国地税及增幅四项指标和技改投入、外向型经济、科技进步等附加考核指标。
4、考评权分:设基本分为100分,其中:纳税申报销售收入30分,增幅15分;实缴国地税40分,增幅15分。
附加分:技改投入每1000万元加1分,实到外资每100万美元升1分,当年创办境外企业(贸易公司)且实绩在100万美元以上的每家升1分,当年自营出口每300万美元升1分(限升5分)。当年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免检产品、驰名商标及鲁班奖的分别加分别5分、3分、2分,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加分别加5分、3分、2分、1分。创办企业研发中心,国家级、省级、市(县)级,分别加5分、3分、1分。参与制定国家级产品行业标准加3分,获得发明专利每项加1分。
5、计分办法:绝对值考核部分以纳入考核企业最高数为基数得基本分,其余企业按照各自的完成实绩与基数比率乘权分计算得分,增幅考核部分以纳入考核企业的平均增幅为基数,比值为1的得基本分,大于或小于相应按每30%升降1分,最高为1.5倍分值,负增长为零分。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各考核数据以海关、外经贸局、国税局、地税局、体改办、经贸局等部门提供认可的数据为准。
2、上述意见由镇经发办负责解释考核,年终由镇党委、镇政府讨论审定。
3、本《意见》自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