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整治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村(居):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努力改善村庄面貌,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我镇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根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农村综合整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坚持“以点带面、分类推进”的工作总则,以整治环境及完备设施为抓手,以各村(居)为主体,以群众参与为主愿,以政策激励为动力,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的工作理念,统筹全镇各村(居)建设,加大环境整治力度,整体推进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进程。
二、基本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各村(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建立起基层综合整治建设领导小组,并落实专人负责,树立起打“持久战、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1、 坚持规划先行,因村制宜的原则。
以从盘活存量土地,清晰功能分区,以更有利于方便生产、提高生活质量出发,加强全村(居)的建设与用地的统盘考虑,加强各项基础性、公益性设施的配套,并从村(居)的实际出发,制定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村庄整治建设规划和计划,开展富有成效和特色的环境整治改造创建工作。
2、 坚持群众自愿,分类推进的原则。
环境整治建设是关系群众自身利益的大好事,实施过程中,要切实加大舆论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氛围,积极从“要我做”转变到“我要做”的思想觉悟上来。各村(居)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宣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环境整治和设施改造;要注意整治建设的量力而行和适度超前,杜绝不合实际、铺张浪费的项目。
3、 坚持政策激励,综合整治的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整治建设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村(居)在县、镇资金匹配的同时,要舍得投入,花大力气大张旗鼓地开展综合整治;要积极倡导群众出钱出资出物出力,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综合整治建设;要敢于动真碰硬,彻底解决各种有碍新农村建设行为的阻力和回潮。同时,资金的投用要做到规范、合理,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各项工程的实施务必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采取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实施。镇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全过程参与各村(居)的各项建设工作,加强对各村(居)的规划、拆迁、建设等各项环节的监管,杜绝一切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工作目标和实施内容
根据县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的具体要求,结合本镇实际,通过1~3年的努力,全面启动和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并通过上级考评验收。各村(居)的创建计划,由镇党委、政府具体研究制定,对列入当年度计划的村(居),必须高度统一思想,立即行动起来,坚决予以贯彻落实,确保创建的成功。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村(居)要把握好以下内容:
(一)卫生整治方面:
积极开展以“清垃圾、清路面堆放物、清违章搭建”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环境大整治,做到村庄内无卫生死角,道路无积水、无堆放杂物,保持长年干净整洁,闲置空地管理有序,并建立一系列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二)住宅建设方面:
1、新建住宅区必须按照规划的要求进行联立式、公寓式住宅建设,并实行“小区式”物业管理。严禁独立式别墅形态的私人建房和独门独院式围墙建设,新区建设出现独立式建房的,暂停该村(居)全年个人建房的审批工作(包括翻建),实行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出现独门独院围墙建设的,限期予以拆除。各村(居)必须按照规划,就地翻建的独立式住宅严格控制数量,积极为翻建户牵线搭桥,做好邻户拼墙工作,围墙应透景式设置。鼓励在规划的框架内,采取调剂的手段,解决住房困难户问题。
2、鼓励各村(居)开展农民公寓房建设。为十分节约和利用土地以及建设资金,按照“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配套”的原则进行住房困难户公寓房建设。地域相近的村(居)可打破村界,考虑联动开发,跨村域布点、跨村域安置。
3、提倡各村(居)开展外来民工公寓房建设。为积极改善外来民工居住条件,杜绝村(居)民违章搭建,改善区内环境,各村(居)务必合理选址,充分利用区内未利用土地(非农保地)进行外来民工公寓房集中建设。同时,做到镇村联动,逐步冻结在居民中散居的外来人口暂住证办理。
4、加强违章查处及应拆旧房的管理工作。对原已存在的违章建筑,要充分利用该户翻建或新建的契机,彻底拆除所有旧房;规范村庄内无序建设,严格控制新增违章建筑,村(居)两委会必须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一经发现,动员一切力量和手段予以坚决拆除。
5、大力开展空心村整治。各村(居)务必充分盘点现状土地,有计划、有规划的推进旧村整治改造工作。为便于设施的配套和管理,萎缩的、小规模的自然村要逐步向中心村靠拢;迁移后的自然村要及时退宅还田;整治后的零星空地要及时布置绿化、休闲小品等,成片土地要加强运作,能布置个人建房、村公建设施的要予以及时布点。
(三)设施配套方面:
1、绿化。充分利用村庄道路两侧、闲置用地、旧房拆除地等进行见缝插绿,积极对已种植的绿化进行拾遗补缺,勤修剪、勤管理。为减少今后养护成本,便于管理,村庄内建议以种植乔木、灌木为主。
2、道路。在已经基本硬化村庄主干道的基础上,力争使入户各条支路得到硬化;加强环村道路建设,做到车辆能够环村通行。
3、外墙立面清洁。入村主要道路两侧建筑力争做到整齐划一,面砖墙面加强清洗,灰浆墙面能够“旧包新”,逐步整改现状无序围墙,建议村庄内能统一围墙风格、式样、高度及入户台门的建设。
4、雨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考虑区域内的雨污水收集处理情况,采取道路边侧设置排水沟、敷设地下管网等途径加强雨污水处理工作,做到日常道路无积水、管网无堵塞、淤积。
5、强、弱电线整理。以减少线杆设置为目标,积极理顺紊乱的线路,入村道路基本做到线杆的整齐有序;基础较好的村(居)力争做到弱电线基本入地。
6、垃圾箱、公厕配套。按照服务半径,以便民为原则,科学设置及整合垃圾箱及公厕,做到公厕干净整洁无异味,垃圾箱内日产日清,箱体清洁美观,箱外无堆积。
7、活动集散地(广场)、停车场设施建设。各村(居)要求按照服务半径,积极考虑停车场地建设,停车场地建设规模以能满足区域内停车需求为前提;同时,结合考虑活动休闲场地的需要。
8、健身设施建设。各村(居)要求能布置可供群众健身锻炼的硬件设施,可选择于活动集散地(广场)、上规模的绿地周边等进行设置。
四、激励政策
为积极引导和促动各村(居)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环境整治建设,镇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补助和激励:
1、 项目定向补助。对村(居)的整治建设内容,在上报镇同意后,按当年完成单项项目投资额进行相应资金匹配:5万元~10万元的,匹配1~10%;11万元~20万元,匹配11%~15%;21万元~50万元16~20%;50万元以上的,按50万元标准为限匹配20~30%。当年完成单项项目投资以批复计划为依据,并以工程验收结算单为准,超额投入以计划额补助,跨年度项目完成投资可转接下年度进行考核补助。(由镇村镇建设办公室、镇财办等核准)
对实施以下项目的作单列补助:(1)推行公寓式建房并统一设置围墙的,按每实际解决一户住困户补贴2000元(出卖、出租、非住困户除外)进行补助;(2)建设外来人口公寓,按每吸纳一名外来人员租住补助5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办理暂住证且实际居住一年以上);(3)实施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完成100户以上并通过县级验收的,补助5万元;(4)实行垃圾袋装化的村(居)一次性补助3万元;(5)实施拆违。在当年不新增违章的前提下,且累计拆违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或拆除户数10户以上,补助3万元,并按每递增100平方或1户追加补助(应拆旧房不列入补助范围)。
河道砌坎等其它已有政策予以补助的项目不列入本定向补助范围。
2、 创优达标补助。对当年通过县、市、省考核验收的村(居),在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给予30-50万元资金补助的基础上,镇再予一定奖励(本奖励由镇党政班子研究决定);对通过市、省验收合格的加记岗位责任分6分、8分。
3、 创新创特补助。对在实施环境整治建设中,思路创新、成效明显,作为经验或创新工作在镇及以上被广泛进行推广借鉴的,给予一定补助(本补助由镇党政班子研究决定)。
本文件从二00六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