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扶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政策意见
各村(居):
为加快我镇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积极开展农业项目建设,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切实加大扶持力度,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积极鼓励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1、当年直接投资新办和扩建农产品加工企业,按投入总额每500万元奖励2万元。
2、当年新增销售收入超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奖励2万元。
3、当年新培育1家县级或县级以上的“三五”农业龙头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
4、外商投资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每50万美元奖励1万元。
5、工商企业投资效益农业或农业企业新上技改项目所需建设用地,城建配套费上交镇部分减免50%。
6、农业外贸出口实现零突破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二、加大农业、农村设施投入
1、积极鼓励开展清水河道建设:
(1)对经济薄弱村(居)的河道整治项目,镇政府按县补资金1:1的比例匹配。
(2)其他村(居)的河道整治按项目档次分三档,高档的每米补助50元,中档的每米补助40元,低档的每米补助30元。
(3)清水河道护岸绿化建设,高标准清水河道护岸绿化每公里奖补1万元,其他每公里奖补3000元。
2、河道三清对照去年政策执行。
3、绿色生态村建设分别通过省、市、县级验收的分别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
4、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等原则,积极鼓励土地流转。当年实际流转土地(是指农户流转给村(居)集体,不包括农户间私自流转)在50亩以上的,奖励给村(居)集体每亩50元。
三、加强农业科技开发力度
1、为加快农业科技开发力度,镇政府拔出专项经费10万元,用于农业技术开发、信息服务、农民技能培训和农业技术人员科技成果等奖励。
2、对农业种子种苗工程建设对照去年扶持政策执行。
3、山林连片开发100亩以上,成活率90%以上,每方补助1万元;对老茶园改造,连片改造面积50亩以上,奖补5000元。
4、新品种、新技术粮食示范基地面积在100亩以上的每方奖补5000元。
5、对种植早稻面积在3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元;按要求建立大小麦、油菜、绿肥等连片示范方的,镇政府按县补资金1:1的比例匹配。(不重复计奖)
6、积极鼓励发展农庄经济,当年被评为星级、特色农庄的,每家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四、2006年度对经济薄弱村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年终不再单独实行经济补助。
以上奖补项目,采取项目申报批复管理制。由村申请,经镇认可后,方可实施,到年终或分季由镇农业线牵头,会同驻村干部检查验收后进行兑现,在同一项目中不重复补助。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五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