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的情况汇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政府
10月19日会议精神,结合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绍兴县开展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了贯彻落实,现将全县开展交通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行动迅速
开展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是一项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对此,我们立即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方案。根据县府办文件精神,我局既要抓好自身管辖的全县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而且还要牵头搞好各开发区内的道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结合8月份以来,我局根据上级交通部门的要求,已组织对全县公路桥梁和临水、临崖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排查及存在隐患的整改方案已报县政府(绍县交[2007]160号)的实际,在对前期工作进行回头看的基础上,决定从三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是鉴于8月至9月,我局已组织对全县公路桥梁和临水、临崖公路安全隐患的排查,且排查情况已分别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局,因此,本次不再重新组织排查;
二是由我局负责,对水运基础设施安全隐患进行重新排查;
三是牵头召开有各开发区有关领导参加的落实会,设计并提供排查的基础表格,商定由各开发区负责,搞好所辖范围内的排查工作。
各开发区领导也十分重视,均立即召开会议,研究方案,尽快开展排查工作;县有关部门的领导也十分关注,县发改局、水电局等部门积极派人参与排查。
二、落实人员,认真排查
参加这次排查的主要单位是: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柯岩旅游区、平水副城建管委、两湖开发办和县交通局等单位。
排查的主要范围是:根据县府办文件的排查范围,突出以桥梁为重点的所有在建和投入使用的道路工程、以港口为重点的1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
各开发区根据自身实际,均专门落实了人员,分组进行了排查。经统计,共有30余人参加了排查。排查组人员工作认真、排查仔细,对有隐患的桥梁和码头,存在问题查得细、记得清。通过短短2-3天的努力,共完成对80余条道路和270座桥梁及13个100吨级以上的码头的排查。
三、拟定措施,落实整改
这次排查,共发现有隐患的桥梁162座、码头13个。其中:
滨海工业区:共排查道路23条,桥梁124座,发现有隐患的桥梁2座;
柯桥开发区:共排查道路20条,桥梁32座,发现有隐患的桥梁10座;
柯岩旅游区:共排查道路20条,桥梁212座,发现有隐患的桥梁16座;
两湖办:共排查道路7条,桥梁7座,无发现有隐患的桥梁;
平水副城:共排查道路33条,桥梁19座,发现有隐患的桥梁18座;
县交通局:共排查道路253条,桥梁1388座、次,发现有隐患的桥梁116座;共排查码头13个,发现有隐患的码头13个;
(说明:由于管辖范围和区域有交叉现象,排查时间有先后,<我局于8月份开始排查,9月份完成>,故排查的桥梁数量及病害<隐患>的合计数量有重复;临水临崖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数量也有重复,但合计数中已减去)。
根据排查出来的问题,各单位均拟定了整改的措施和方案(详见附表)。
通过这次排查,使各单位对所管辖的道路、水运等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一步有了一个清楚的了解,关键是尽快整改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努力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确保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
附1:绍兴县交通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情况汇总表
附2:绍兴县交通局关于开展对已投入运行的公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结果及整治建议意见的报告(绍县交[2007]160号)
绍兴县交通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