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24号
关于进一步搞好禁种铲毒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根据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禁种铲毒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就搞好我镇禁种铲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
去年,我镇禁种铲毒工作做得较好,全镇没有发生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案件,基本杜绝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现象。但是,我们不能放松对禁种铲毒工作的警惕。目前,周边省市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在高发,各单位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对禁种铲毒工作的领导,防止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现象出现。
二、建立健全禁种铲毒工作责任
坚持“守土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浙江省禁毒条例》,各单位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继续完善禁种铲毒工作责任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在派出所、综治办、农办等部门的配合下,真正把禁种铲毒工作责任落实到实处。对禁种铲毒工作领导不力,发生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同步进行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抓住罂粟拨节、开花、结果易发现的时节,及时组织和依靠“二个组织、四支队伍”的作用,开展对禁种铲毒的大检查,尤其是对一些山林、偏僻的山地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及时铲除毁灭,并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利用广播、宣传窗、黑板报等新闻媒体进行禁种铲毒教育的宣传活动,鼓励群众检举揭发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派出所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毒品和在餐饮中使用罂粟壳的违法行为,以保持对涉毒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建立禁种铲毒工作的报告制度
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向镇综治办报送一次禁种铲毒工作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即事即报,联系电话:4025989。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年4月28日
主题词:禁种铲毒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5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