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2008年度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镇党委“富民强镇、和谐发展”工作主题,积极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今年全镇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促进我镇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对2008年各行政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全镇24个行政村,并设车头社区、竹田头社区、尉众社区、越峰社区、金丰社区、龙峰社区六个农村新社区。
二、考核内容与办法
考核内容分经济发展、城乡建设、民生改善、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四部分。设基本分100分,另设附加分。具体考核内容及计分办法如下:
(一)经济发展(基本分26)
1、经济指标(5分)。积极支持和帮助辖区内企业(包括规模企业)搞好生产发展,企业技改投入等,全镇完成县下达的各项工业经济指标得5分。
2、安全生产(7分)。⑴抓好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无事故发生得3分,发生一起扣1分,发生死亡1人扣2分,累计死亡人数及火灾损失超控制指标的加倍扣分。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安全生产培训率达100%得2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⑵建立义务消防队,并配置设备,达到要求的2分,没有达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3、公共安全(1分)。农村公共安全协管员工作到位,并全年开展四次以上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检查的,记录健全的得1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4、农村现代流通网建设(1分)。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巩固现有放心店1分,减少一家扣1分,违法经营被工商部门查处的每次扣1分。
5、统计工作(2分)。⑴做好统计基础工作,按时准确上报各类报表,参加会议得1分,发现迟报、缺报、缺席每次分别扣0.5分。⑵做好农经抽样户记载工作,每季按时上报的得1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6、农业生产(10分)。⑴完成粮食产量、面积任务得2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⑵搞好土地承包管理得1分,未按要求推进信息化管理、权证动态管理不及时、承包期内违法调整土地的,每项扣0.5分。⑶规范土地流转得1分,不规范的扣0.5分。⑷抓好农业生产安全工作,落实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畜情疫情责任制,制度和人员落实的,每项得1分,共3分,每项发生一起事故的扣0.5分。⑸做好防汛、防旱、防台工作任务得2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或出现一般事故,每次扣1分。出现山塘水库垮坝或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该项不得分。⑥及时抓好农业污染普查、农民信息网建设的得1分,未按要求完成任务的,该项不得分。
上述数据由镇经发办提供。
(二)城乡建设(基本分18)
1、村级惠民实事工程(2分)。完成年初计划要求的得2分,完不成每只扣0.5分,没有计划的该项不得分。
2、规范垃圾处理及溪流保洁(5分)。按要求建立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和溪流保洁机制且运行良好,经考核合格的得5分,垃圾清扫和溪流保洁不及时,被发现一次,镇级扣0.5分,县级扣1分,市级扣1.5分,被媒体报道的加倍扣分。被县考核不合格的减半得分。
3、生态环境(3分)。保护生态环境,无损坏环境事件发生得3分。每发生破坏森林或污染环境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4、道路建设(3分)。做好本辖区内交通道路管护工作,车路两旁无堆积物,行驶畅通得3分。
5、土地管理工作(2分)。协助土管所抓好土地管理的得2分,出现违法用地的每起扣1分,不处理的扣1.5分。
6、村镇建设(2分)。协助镇村镇建设办搞好所在村村镇建设工作得2分,违章建筑每查处一起扣0.5分(村委不参与处理的),私人建房不公示的发现一起扣1分,未及时解决纠纷,由镇城建办调处的每起扣1分。
7、阳光工程(1分)。工程项目实行招投标得1分,未公开招投标的每只扣0.5分。
上述数据由镇纪委、村镇建设办、新农村建设办提供。
(三)民生改善(基本分38)
1、公共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5分)。⑴第五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93%以上得3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⑵农民健康体检率达到75%以上得1.5分,达不到要求不得分。⑶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报告率100%得0.5分,不报告扣0.5分。
2、住房保险(2分)。搞好全省政策性住房保险工作,参保率达到100%,每下降1%扣0.5分。
3、“双拥优抚”等工作(3分)。做好双拥优抚、社会救助及救灾等民政工作,工作达不到要求的该项不得分。
4、殡葬改革(3分)。遗体火化率和骨灰集中存放率达不到100%,扣3分,发现修建土坟现象或管理服务不好的,引起较大反响的每起扣1分。
5、计划生育(8分)。具体考核内容、计分,按计划生育责任状考核内容得分计算。出现一例无计划生育扣4分,计划外多孩加倍扣分;未及时征收计划生育抚养费扣1-2分。
6、文化教育(3分)。全年无流生,配合教育网点调整,协助做好所在学校管理工作得1分,出现流生每人扣0.5分;巩固村老年活动室阵地,无封建迷信、非法庙宇现象得1分,发现新建非法庙宇或非法宗教集会处置不力的每起扣1分;有效完成文体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和群众性体育活动达到规定要求得1分,否则扣1分。
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分)。⑴有效控制刑事发案得2分,发生一起扣1分。⑵有效控制吸毒人员得1分,发生一起扣1分。⑶做好外来人口登记、上报、管理工作及社区矫正得2分,工作不到位扣0.5分,发生违法犯罪现象扣1分。
8、纠纷调处工作(2分)。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不安定因素进行摸排,并及时上报信息摸排调处情况表的得2分,不及时上报信访苗头的每次扣0.5分,月报少报一次扣0.5分,矛盾纠纷调处不力,无原则上交的每次扣1分,矛盾纠纷事态扩大化,转变为信访案件的,每次扣1分,民事纠纷转为治安案件或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的,每次扣2分。
9、信访工作(5分)。做好信访工作,不发生越级上访事件(包括集体上访和个访)得5分,发生赴京上访扣4分,赴省上访扣3分,赴市上访扣2分,赴县上访扣1分,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来镇上访的酌情扣分。被认定为无理上访减半扣分,不配合镇做好信访处理每次扣1次。
10、治保、调解组织(1分)。组织健全,有专人负责,各项防范措施到位,不到位的该项不得分。
11、武装和征兵(2分)。做好征兵工作,应征青年体检率达到100%得2分,未参加体检每人扣0.5分,不配合武装、征兵工作的不得分。
上述数据由镇社会事业和保障办、综治中心、人武办提供。
(四)基层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基本18分)
1、宣传工作(3分)。⑴完成各时期宣传工作的得0.5分,工作不到位不得分。⑵完成年度党报党刊征订任务的得2分,完不成任务不得分。⑶加强阅报栏、党员教育点管理,并发挥作用得0.5分,达不到要求扣1分。
2、党建工作(4分)。⑴按要求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扎实开展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得2分,工作不到位扣1分。⑵发展新党员,年度村“两委会”会议(有记录)不少于12次,得1分,三年内未发展党员扣1分,会议记录少一次扣0.5分。⑶村主职干部按时参加镇级各项会议得1分,不请假、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
3、党风廉政建设(3分)。按《稽东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年终考核,未落实的村扣3分。
4、青、妇、关工委工作(3分)。加强青、妇、关工委工作,组织网络健全,工作方式创新,作用发挥明显得3分。
5、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2分)。按《稽东镇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年终考核,不执行的村扣2分。
6、村级经济和财务管理(3分)。⑴年度村级可支配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以农经年报数报为准)得1分。⑵村级收支结算平衡得1分,出现收不抵支不得分。⑶资金管理规范得1分,擅自出借资金该项不得分。
上述数据由镇纪委、组织办、宣传办、团委、妇联、关工委、经发办提供。
(五)附加分(最高得35分)
1、在2008年度在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县委、县府表彰、经验得到推广的,每项加2分;受到县级以上(包括部门)表彰的,每起加3分。开展县报村加3分。(由镇组织、宣传办提供)
2、在招商引资方面。辖区内引进企业,并当年投入(设备)每20万元加2分(以列入上报县统计数为准,规模企业投入除外),在镇集聚区落户的加3分;对现有企业进行技改投入,技改资金每50万元加3分;辖区内现有企业及新办企业新达到规模企业(纳税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每家加3分。以上每项限升5分。(由镇经发办提供)。
3、发展家庭工业方面。村级企业实现零的突破加3分;家庭工业集聚点每个加3分,发展家庭工业每5户加1分、在村家庭工业集聚点落户的每户加1分(限升5分);当年新发展家庭户数在全镇前三位的村分别加3分、2分、1分;新增放心店每家加2分;镇落实确定个体工业镇群抽样村、农调抽样村、三产抽样村的村,协助做好工作的每项加1分。(由镇经发办提供)
4、农业生产方面。配合办好首届香榧节加3分;召开农业现场会,镇级加1分、县级加2分、市级加3分;农业基础建设投入资金每2万元(剔除上级各项补助)加1分(限升3分);水利建设成绩突出的列片第一位的村加2分;完成省级“千库保安”项目工程的加2分;完成万村联网工程建设任务的加2分;按标准沿路绿化种植累计1公里加1分(限升3分)。(由镇经发办提供)
5、特色农业方面。农庄经济当年投入每20万元(剔除上级各项补助)加1分(限升3分);农家乐当年投入每5万元加1分(限升3分),评为省级农家乐示范村加2分;“兴林富民”列入县、市、省级项目,经验收合格分别加1分、2分、3分;按规范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并经县验收合格的加3分;新发展香榧基地,连片种植每50亩加2分、新增茶叶基地,连片种植每20亩加2分、进行老茶园改造,每改造50亩加2分(限升4分);特色养殖成效显著的经镇验收合格加2分;新品种引进连片种植50亩以上经镇验收加2分。(由镇经发办提供)
6、新农村建设方面。启动新社区(中心村)建设的加3分、社区(中心村)规划完成加2分、评为县级示范社区加2分;建造农民公寓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加2分;垃圾及溪流保洁在考核合格基础上,考核在60分以上80分以下的加1分、在80分以上至90分以下的加2分、在90分以上的加3分;市级生态村创建成功加2分;评为市级环境整治村加2分;创建市级小康示范村加3分;完成低收入农户奔小康任务加2分;无违法用地、无乱搭乱建现象加2分;完成县规定户数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工程验收合格加3分;建造物业用房,经县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的加3分,已启动未经验收的减半加分;“惠民工程”在计划外实施项目按投入额,每投入5万元加1分(限升5分);宅基地置换每增5亩加1分,土地开发或土地整理每增加20亩加1分(合计限升10分);基础设施投入每50万元加1分(限升3分);公交候车亭管养工作在全镇前三位加1分;完成镇下达征地任务的村加3分。(由镇村镇建设办、新农村办、镇经发办提供)
7、社会保障方面。配合镇政府规范做好被征农民保障工作的加2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增5%加1分,超过5%部分按比率加分,达到100%加分;家财保险覆盖率每增5%加1分;有公墓的村建造生态公墓达到85%以上,且骨灰存放达到40%以上加2分,每增10%加1分(限升5分);通过县、市卫生村复验的分别加2分、3分;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实行动态管理,无错报、漏报、无上访加1分;通过县、市文明村、文化村复验合格加 2分、3分,升一个档次加2分;争创环境优美村、文明示范户并验收合格加2分、1分。争创县级廉政文化示范村合格加2分;当年出生长效避孕措施落实率升5%加1分,超过5%部分按比例加分;意外妊娠率低于1.5%加1分;创建新型生育文化示范村,符合市、县要求加3分、2分;接受市、县计生部门检查并符合要求的各加3分、2分。(由镇纪委、社会事业和保障办提供)
8、社会稳定方面。信访工作“三无”村加3分;全年矛盾纠纷不上交加2分;出兵每人加2分;义务消防新建立并设施齐全加2分,参加县、镇消防比赛的村加0.5分,获得比赛前三名的,镇级第一名加2分、第二名加1.5分、第三名加1分,县级加倍升分。(由镇综治中心提供)
9、行政村财务运作规范的加1分(发生上访的该项倒扣1分);年度村级可支配收达每增5万元加0.5分;深化”夏历民主程序”工作的加1分,效果明显的村加2分(限升5个村);创建村级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示范村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创建村级财务示范村并验收合格加2分;(由镇纪委、经发办提供)
10 、按时保质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局部性重点任务,且年度工作富有创造性的村,经书记办公会议综合审定升2-5分。
三、奖励措施
(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优胜单位的确定。全镇评选8个优胜村,首先取在每个农村新社区考核第一位的村6个,其次取在其余村考核前两位的村2个。被评为优胜单位的村,村主职干部增发奖金1000元。
(二)实行一票否决制。村主职干部因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岗位奖减半计发);出现无计划生育的;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方面出现重特大事故的;赴京、赴省上访的及因上访造成重大恶性事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考核优胜单位资格。
(三)工奖标准
1、基本工资:按镇党委有关规定执行。
2、岗位奖:按年终考核进行结算,由所在村列支。
四、结算对象
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年终岗位奖按照考核结果,由镇党委、政府审批。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文书、妇女主任等村干部报酬结算,按有关政策由各村核实,报党委政府备案。
五、考核要求
1、考核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下,由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分管理领导任组长,“四办一中心”和镇新农村建设负责人为成员组成。
2、考核结算的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汇总审核,报镇党委政府审定。
中共绍兴县稽东镇委员会
绍兴县稽东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六日
稽东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8年5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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