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福政〔2005〕76号
关于实施外来人口社会化管理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镇、村(居)、企业外来人口管理服务机制,有序推进“以房管人、以外管外”为重点的外来人口社会化管理。现根据县《建立健全基层外来人口管理服务运行机制的若干意见》,结合本镇实际,经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整合力量,构建管理网络
镇一级成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武部长、派出所长、工业副镇长、文卫副镇长为副组长,综治工作中心、派出所、社会事业和保障办及经济发展办相关人员为成员。下设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人武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派出所长、文卫副镇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置外来人口专职稽查队,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村(居)、企要相应建立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村(居)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站长由村(居)主任兼任,村文书、妇女主任、治保调解主任等为成员;企业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由分管副厂长兼任,工会主席、保卫科长及办公室人员等为成员。
二、全面实行“以外管外、以房管人”的外口管理模式
以“八进村(居)、企”活动为载体,全面推进“以外管外、以房管人”的外口管理模式。村(居)侧重于“以房管人”,通过对出租私房的清查、整顿、管理服务好外来人员。村(居)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对出租私房与外口人数底子要明、要清,要有台帐。要进一步明确房东的管理职责,及时办理外来人员承租时的报告登记及离开时的注销手续。
企业侧重于“以外管外”,要求外来人口在50人以上的配备一名外来人口专管员,同时至少落实外地籍的联络员、调解员各一名。企业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站要经常与外地籍的联络员、调解员保持联系与沟通,充分调动“三大员”的积极性,搜集相关信息,协助调处发生的矛盾纠纷。
三、建章立制,明确职责
镇制订《镇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协调、检查与考核。各村(居)、企也要制订相应的《外来人口日常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宣传制度、登记制度、查验制度、注销制度、检查制度。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外来人口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福全的基础之一,希有关单位按上述要求抓紧落实。
福全镇人民政府
2005 年10月11日
主题词:外来人口 社会化管理 通知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05年10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