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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巩固局文明机关创建成果,根据县创建办[2003]3号《关于2003年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的工作要点》,现就2003年深入开展局创建文明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牢记“群众至上、事业为重、高效廉洁、勇争一流”的承诺,大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为我县创建省文明城市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通过深化创建活动,把局机关建设成为服务优、作风正、环境美、廉洁、高效、务实的县级文明机关,使局干部队伍成为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言行文明、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三、创建内容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继续以创建“优质服务、优良秩序、优美环境,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即“三优一满意”)为主题,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利用搬迁新办公楼之际,严格内部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升队伍素质。做好省文明城市创建迎检工作,积极开展“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努力加强“四联系”工作。具体内容见所附的《绍兴县人事局深入开展创建县级文明机关活动考评细则》。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局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吴汉华同志任组长,孙兴龙、骆宝林、李自强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长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冯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4-7月)。从即日起,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组织干部认真学习郑培民同志先进事迹,积极开展党的十六大精神主题教育和“廉洁自律树形象,艰苦奋斗促跨越”主题教育,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克服厌战情绪,做到人人参与,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去,制定出台《绍兴县人事局关于2003年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的实施意见》和《考评细则》,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
2、组织实施(7-11月)。按照实施意见,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作风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健全工作制度,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在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的每一项工作做起、持之以恒地开展创建活动的同时,注重定期自我对照、检查、总结,坚持好的方面,纠正和克服不足之处,使整个创建活动得以健康、持久、有效地开展下去。
3、检查考核(11-12月)。各科室对照《绍兴县人事局深入开展创建县级文明机关活动考评细则》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写出创建活动的年度总结。局深入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领导小组结合创建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进行多方面的考评,对在创建过程中达不到标准的地方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对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科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并计入个人年度考核。
附:《绍兴县人事局深入开展创建县级文明机关活动考评细则》
中共绍兴县人事局党组
二OO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