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审批中心工商窗口:
根据绍兴县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创建“纠风建设示范窗口”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红盾风采·阳光工商”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工作,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细化职责明确流程,真正把“一字工作法”落到实处,县局决定在全系统注册登记窗口开展创建“纠风建设示范窗口”和实行“阳光操作”活动。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行风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和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阳光工商”活动的各项精神,按照“关注民生——体现温暖,行政执法——体现透明,科学监督——体现朝气”的要求,深入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阳光操作”的系列活动。为进一步树立窗口良好形象,服务广大群众,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科学的工商行政体系,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努力。
二、具体步骤
(一)学习动员:时间安排在5月上旬前。各所(分局)要认真组织窗口相关人员学习《绍兴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标准》和《“一字工作法”规程》等有关的文件,部署开展创建活动的计划安排,使窗口相关人员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
(二)教育培训:时间安排在5月中下旬。各注册登记窗口要开展与窗口业务相关的各方面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交流,县局业务科将组织统一的集中培训;要认真学习“一字工作法”的有关内容;要按照注册登记“标准化规范化”的标准要求,进一步完善登记工作制度、细化岗位工作职责、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并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先进典型加以推广。
(三)创建实施:时间安排在6至9月份。各注册登记窗口要按照相关要求和标准,扎实深入地予以对照落实,不断完善,不断提高,真正将“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阳光操作”活动落在全面的注册登记工作中。
(四)推荐考评:时间安排在10月份。县局将对各所(分局)的注册登记窗口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在考评基础上,按照有关要求推荐1个注册登记窗口向县纠风办进行申报为“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同时开展系统内的“注册能手”考评和“最佳注册窗口”评选,评选出若干名“注册能手”和1个“最佳注册窗口”。
三、活动要求
(一)各工商所(分局)要从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建立科学工商行政管理体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和实行“阳光操作”活动的重要作用。要精心组织,明确目标,落实措施认真搞好创建活动。
(二)在创建活动中,各单位要重点围绕规范行政依法许可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使全局的注册登记工作登上一个新台阶。
附件:
绍兴县“行风建设示范窗口”标准
1、行风建设领导重视,重点突出,目标明确,措施到位。做到年度有计划,活动有载体,工作有创新,在同行业中成效明显,具有一定示范表率作用,民主评议有较高的群众满意度。
2、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行业作风。服务窗口人员佩证上岗,着装整洁,业务熟练,主动热情,文明礼貌;不断创新方法,提升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办结有关事项,工作效率高;在办事中无拖拉、无推诿,无“冷、硬、卡”等现象。一年中群众有责投诉少于三次。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行政,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执法文明。无执法不严,执法不公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法违规行为。
4、服务窗口工作环境整洁、舒适,无“脏、乱、差”现象;工作人员姓名、工号、服务、职责和窗口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电话以及各类便民服务措施等上墙公示,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
5、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做到受理有记录,处理有结果,整改有措施,群众反馈满意率达100%;没有在上级部门明查暗访中出现重大问题或被新闻媒体曝光批评。
6、遵守国家法律,恪守行业纪律,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自觉做到勤政廉洁,用权为民,不以权谋私,无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