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深化全系统党风(行风)廉政建设工作,有效促进基层工商所以及服务窗口的服务质量、执法水平和办事效率,根据市局《关于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展“一建二创三评”活动的通知》精神(绍市工商[2006]32号),县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2006年度“廉政文化工商所”建设、“行风建设亮点”、“行风建设标兵”创建和“行风监督员评工商、企业评工商、群众评工商”评议活动(以下简称“一建二创三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开展“一建二创三评”活动,是工商系统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与推进党风(行风)廉政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激发干部内在动力、提高为民服务能力与展示工商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建设“阳光工商”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一建二创三评”活动,充分展示工商部门行风建设、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的工作成果,进一步强化工商部门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意识,努力提高工商干部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认度和群众满意度。同时,通过活动,加强与服务、监管对象的联系、沟通,促使各单位找出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切实解决好热点难点问题,树立工商良好社会形象。
二、创建条件和评选方法
(一)工商所廉政文化建设要求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廉政文化教育制度,建立领导带头、干部参与的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机制。
2、安排工作规划。根据上级有关廉政文化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基层实际状况,对廉政文化建设作出总体规划,确定主要内容,制定具体方案,选择适当载体,抓好组织实施。
3、营造廉政氛围。建立廉政文化园地,采取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提高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参与廉政文化建设的兴趣,增强廉政文化教育的渗透力,在本单位形成“以廉为美、以廉为善、以廉为乐、以廉为荣”氛围。
4、丰富廉政活动。积极开展以读廉政文、听廉政课、写廉政文、谈廉政话、看廉政片、建廉政台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廉政演讲、廉政征文、廉政书画、廉政知识竞赛和廉政警言警句创作等形式多样的廉政文化活动,不断丰富基层工商廉政文化的时代内涵。
(二)“行风建设亮点”创建标准
1、要具体工作内容。工作事先要有活动名称、计划、方案;事中须有具体活动、制度保障、工作记录;事后要有考核、小结。
2、要解决具体问题。围绕全市工商工作中心,从服务社会、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实际出发,为企业或群众切实解决反映强烈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
3、要具有工作创新。必须是今年新设计的活动和新实施的工作措施,具有一定的工作特色,在全市范围内尚未开展过同类工作,值得在本系统推广和应用。
4、要具有明显效果。在企业和群众中有一定的影响或较好反响,通过活动使行风有明显的改进,群众投诉率比上年明显下降,满意率有所提高。
(三)“行风建设标兵”创建标准
1、要品质优秀。作风正派,办事公道,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要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尽职尽责,团结协作,勤政为民,受到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3、要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工商业务精,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要服务优质。服务意识强,办事效率高,工作认真负责,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5、要成绩显著。工作有创新,成绩优异,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表现。
(四)评选方法
1、申报:“行风建设亮点”和 “行风建设标兵”将在各基层工商所(分局)及局机关各科室中进行评选,各科所(分局)可对照创建标准视情申报;“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工商所”则在各基层工商所(分局)中进行评选,各所(分局)可对照要求视情申报。各单位请将申报事项或名单于
2、审核:县局监察室将对照评选标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对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调查,经局领导审核同意后,确定“行风建设亮点”、“行风建设标兵”和“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工商所”上报名单。
3、考评:被确定为上报的单位要对照各项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接受市局的考核验收。被市局命名的“行风建设亮点”、“行风建设标兵”和“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工商所”将在全市工商系统年度工作会议上进行表彰,县局也将酌情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三评”活动内容、方法和步骤
(一)内容
“三评”内容包括:工作质量、文明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廉政建设以及执法的公正性和规范性等。重点评议效能建设成果;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情况;执行国家总局“六项禁令”、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省局“二十条规定”及市局“着装风纪、行为举止规定”等情况;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二)方法
1、行风监督员评工商。组织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征询意见,以走访和信函形式向行风监督员了解全系统行风建设情况,组织行风监督员到基层工商所和服务窗口开展明查暗访,以信函或现场等形式组织行风监督员对行风情况进行测评。
2、企业评工商。开展走访重点企业征询意见建议活动,定期定量回访新注册企业以及被行政处罚对象、被商品抽检单位了解情况,以信函或现场等形式组织企业对工商行风情况进行测评。
3、群众评工商。定期抽样回访消费投诉者、举报人、信访人,以问卷调查形式征询消费者代表意见,走访社区、乡镇、机关了解情况,组织群众代表对工商行风情况进行测评。
(三)步骤
1、选定评议员。以行风监督员、特约工商监督员为基础,推选公道正派、敢于直言、议政能力强的企业、群众代表和服务监管对象代表作为评议员。
2、广泛征求意见。征询广大消费者、工商企业和其他服务监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3、主动接受评议。邀请评议代表对工商部门的执法工作、队伍建设、纠风工作和效能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评议员对各科所(分局)的各个工作环节和岗位进行评议,通过评议找出部门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4、落实整改措施。对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逐条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针对“三评”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建章立制,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一建二创三评”活动是加强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一活动对于加强行风建设、增强行政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及时落实工作责任,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2、注重结合,提高实效。各单位要把“一建二创三评”活动与“学党章、知荣辱、算好账”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构建和谐工商三大体系结合起来,与“阳光工商”系列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市、县开展的各项行风评议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活动的整体效果。
3、认真总结,做好推荐。各单位要在认真回顾总结今年以来行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做好“行风建设亮点”、“行风建设标兵”和“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工商所”的申报工作。上报市局的项目必须有具体的活动计划、工作方案、活动记录、工作小结、工作事迹等,内容要实事求是,并认真填写《绍兴市工商系统“行风建设亮点”申报表》、《绍兴市工商系统“行风建设标兵”申报表》或《绍兴市工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先进工商所”申报表》(见附件)及附相关材料,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