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消协分会:
为认真贯彻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和省消协四届二次理事会精神,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健康·维权”年主题,持续提升全社会的消费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安全健康的消费环境,县工商局、县消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0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是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有力保障。各地要全面理解“健康·维权”年主题的涵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宣传声势,主题鲜明地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县工商局、县消协在“3·15”期间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宣传活动:
(一)由县工商局、县消协联合技监、卫生、物价、药监、旅游、农业、法院、司法、个私协会等部门和社会团体在县建城区举行现场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将广场活动情况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县宣传,有条件的工商所、消协分会也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在辖区内会同相关部门一同开展宣传咨询活动,同时要发动有关企事业单位、各大商场自行组织活动,争取点面结合,扩大声势,营造浓厚的年主题的宣传氛围。
(二)联系食品卫生监督、技术监督、药监等部门紧紧围绕“健康·维权”年主题,进一步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的宣传,宣传要深入到学校、街道、社区、农村,使社会各界从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重视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同时,根据各自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维权活动。
(三)分发内容包括年主题知识、三包规定、消费提示、典型案例和其他消费知识的“健康·维权”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
(四)请县人大领导发表以“健康·维权”为主题的电视讲话,请县政府领导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宣传“健康·维权”年主题和消费维权工作。
(五)联系《绍兴县报》、县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健康·维权”新闻报导,现场采访消费者对“健康·维权”的要求和愿望,为消费者排忧解难。
(六)根据举报投诉受理平台信息提供的资料信息,拟对消费者投诉热点行业开展人性化管理,通过约谈形式帮助企业分析和解决存在问题,敦促企业限期改进,并请新闻媒体介入监督。
(七)指导各相关企业监督联络站开展“3·15”系列活动,主要有商场内部评优争先、真假产品识别、用户座谈、发放用户调查表、悬挂横幅开展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等。
二、以开展“消费维权执法月”活动为契机,加大力度,统一行动,大张旗鼓地掀起维权执法新高潮。
2005年3月是省工商局确定的全省工商业行政管理机关“消费维权执法月”。各地要以此为契机,统一行动,加大力度,掀起维权执法新高潮。一是要充分发挥12315举报申诉网络体系的作用,落实人员,做好举报申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二是要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要结合开展打假维权案例宣传活动,通过媒体集中宣传曝光重大典型案例。三是要加强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县局在“3·
三、以实施“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为重点,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面深入地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
农村消费维权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各地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各项活动,全面深入地做好农村消费维权工作。重点是如何发挥好农村消费维权监督员的作用:一是在“3·15”期间继续组织监督员开展各种维权活动;二是要对“百县万村放心店”进行走访,了解关注放心店经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领导汇报;三是对农村商店商品准入制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确保纪念活动富于实效。
宣传纪念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要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汇报,争取领导支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联系,互相配合,全力作战;充分发挥各分会理事单位的积极作用,扎扎实实地做好宣传工作。要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在搞好宣传的同时进一步做好日常投诉的调解处理工作;要及时整理投诉信息,收集相关资料,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针对重点行业、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调查;要积极参与有关行政部门组织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充分履行好《消协》赋予的各项法定职能,确保纪念活动顺利开展。
各地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总结材料请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