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推进“信用柯桥”建设,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加强我县企业信用监管体系的建设。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县局抽查考核,工商企业信用测评并经税务、法院、银行、劳动社会保障等部门征求意见。决定认定浙江加佰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95家单位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有效期为三年,至二○○八年三月底止。
希望被认定为“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加强企业信用建设,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树立我县企业良好形象,推动“信用柯桥”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根据《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等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认定管理办法》第23条第2项之规定,经局领导研究,决定撤消绍兴县远大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的称号。
附件:浙江省工商企业信用A级“重合同重信用”单位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