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所属各单位:
根据浙工商人[2005]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设立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并将原挂在经济检查科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牌子转挂至“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该指挥中心职能如下:
一、负责局本级“12315”举报申诉指挥中心的工作;
二、受理各类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并根据举报内容及职能分工移交有关科室、分局及相关工商所处理;
三、受理消费者的申诉,提供政策咨询;
四、调解消费纠纷;
五、组织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六、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市场科承担的监管任务除外);
七、承担其他相关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