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工商所(分局)、县局各科(室):
2003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深入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保障节日期间的消费安全,县局决定,自2003年1月至2003年2月,在全县开展春节市场打假行动,进一步加强市场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开展节日打假行动,加强市场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节日期间的市场管理,是改善市场交易和消费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建立市场良好秩序,树立市场良好形象,促进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需要。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促繁荣、保稳定的高度,以打假治劣、加强市场管理的实际行动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充分认识做好“节日”市场管理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工作落实,切实管好节日市场,保证我县节日期间市场繁荣和稳定。
二、突出重点,做好节日市场面上管理和打假执法工作。
各单位要结合商品交易市场专项执法整治,采取面上监管和专项执法活动相结合的方法,加大节日期间工商巡查的力度,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等非法经营活动,依法查验上市商品的来源和流通渠道,深入开展对重点商品、重点场所和重点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
(一)重点商品。结合当地实际,把饮料、粮食、食用油、肉类制品、水产品及其制品、豆类制品、烟酒、各类营养保健品、家用小电器和冬季防寒保暖商品等与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商品列入重点检查范围。
(二)重点场所。各类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节日商品集散的超市和交易场点。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出租房、市场周边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
(三)重点违法行为。
一是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经销无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质量合格证、不符合安全使用标准商品,经销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或检验检疫不合格、以次充好、掺杂掺假、变质失效的商品的行为。对在食品中添加“吊白块”或利用工业矿物油、“地沟油”加工制作食品的行为,制售注水肉、病害肉和使用“瘦肉精”的行为,经销用医疗废弃物、生活垃圾、工业废料、废旧棉絮等制作涉及人体健康安全商品的行为,要予以严惩。
二是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缺斤少两、假冒伪劣、虚假广告、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要特别注意对非法博彩、欺骗性有奖销售、利用展销会和出租柜台非法经营等消费侵权行为的监督检查,切实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三是文化市场违法行为。加强对节日书市、音像市场、电子游戏室和网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取缔各种非法摊点,收缴各类非法出版物,清理文化垃圾,净化节日文化市场。
三、统一行动,加强协调,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管理和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在县局的领导下,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在节日前和节日期间进行专项检查,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成果,加强节日期间的动态执法和不间断监管。县局将集中人力,集中时间在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进行专项检查,同时选择重点商品进行质量检测。要加强节日值班制度,充分发挥“12315”举报投诉电话的作用,确保投诉有人管,举报有人查,查案有结果。要积极配合消防安全部门,做实做细商品交易市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大对节日市场管理和打假行动的宣传报道力度,对人民群众关心的大要案和典型案例,要通过各种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布,营造节日市场管理和打假行动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在节日市场管理和打假行动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与县局联系,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