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76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M-03地块:位于育才路以东、实验中学以北,总用地面积为28.56亩,其中出让面积为27.85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决定该拍卖出让地块设置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如该地块报名竞买单位(个人)不足3家(人次)的,则直接转为挂牌。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