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75号
关于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绍兴县经营性项目用地出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要求将下列二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并将有关事项请示如下:
1、钱清镇轻纺织原料市场国贸区西区2号地块:位于钱清镇钱陶公路以南、镇中路以西,总用地面积为19.03亩,其中出让面积为19.03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2、平水平兴路以南住商地块:位于内环东路以东、规划平兴路以南,总用地面积为65.93亩,其中出让面积为60.22亩的国有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拟定起拍价为 万元,折合每亩 万元。
决定上述拍卖出让地块设置底价,底价另行告知。
如该地块报名竞买单位(个人)不足3家(人次)的,则直接转为挂牌。
特此请示,当否?请批复。
绍 兴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二○○七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