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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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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土资[2007]73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关于下达2007年度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指导性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大力推进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综合各地用地实际,经研究同意,现将2007年新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指导性计划分配如下:

一、指标分配原则

根据全县新增用地指标的总体安排,今年全县安排新农村建设的用地指标为500亩。本次分配按照“区别对待,保障重点;盘活存量,节约集约;统筹兼顾,合理使用”的原则,积极保障新型城镇(商贸三产)、家庭工业集聚点、村级物业用房、移民下山安置、外来人口公寓建设用地需求。

二、指标分配计划

 

三、几点要求

1、增强节地意识。各镇(街)要充分认识到土地资源的数量稀缺性和供求矛盾的突出性,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合理安排、有效使用下达的用地指标;要始终坚持“亩产论英雄”,充分盘活现有存量土地,最大限度地节约用地指标;要好中选优、选好项目,合理设置准入门槛,切实提高单位土地的综合利用率。

2、明确时间要求。各镇(街)要根据分配下达的指标计划,明确落实责任人,做深做细工作,抓紧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报批等前期准备工作,于8月底以前及时上报县国土局,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3、做好指标管理。各镇(街)要切实做好下达用地指标的管理服务工作。一要在把握当地实际用地需求的基础上,有重点、有计划地统筹分解落实好指标计划,重点支持好家庭工业发展和村级集体经济壮大等方面;二要加大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宣传和引导力度,特别是要鼓励多渠道住房解困,积极推行农民多层公寓建设;三要做到下达指标专项专用,防止指标混用、挪用、乱用等情况发生,县新型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将联合定期开展指标使用情况督查,未按要求用地的,核减直至暂停新增用地计划指标分配。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绍兴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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