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7]47号 签发人:阮 胜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24号建议的复函
何国俊、虞阿五、秋国良、金 尧兴、金关良、王国英、朱亚琴、朱建敏、何方美、钱汉宁、王炎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农民建房力度的第002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解决农村住房困难户建房是一项村、镇、县三级联动的社会工程。为进一步推动该工作的有效进行,在05年、06年解困的基础上,07年,我们又一次进行全面、细致的住房困难户调查,在此基础上,拿出用地指标方案,提交县政府决定。方案通过后,抓紧与建设部门衔接,以便我们尽快审批。
根据今年的用地形势分析,要分配较大数量的用地指标是不大可能的。要彻底解决住房困难户,有两种途径:一是充分利用村内闲散空地;二是坚持建新拆旧,结合空心村整治,严格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努力推进联体式排屋建房与公寓式建房。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周兔仪 联系电话:4126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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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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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福全镇人大主席团、 县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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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7年6月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