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25号
关于要求继续设立孙端镇皇甫庄砖瓦粘土矿采矿权的请示
绍兴县人民政府:
位于孙端镇皇甫庄村的绍兴县振兴砖瓦厂砖瓦粘土采矿许可证于2007年6月到期,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粘土矿业权市场,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拟在孙端镇皇甫庄继续设立修复性开采砖瓦粘土矿采矿权,采矿权实行公开挂牌出让。
拟挂牌出让的孙端镇皇甫庄砖瓦粘土矿位于孙端镇皇甫庄村皇甫自然村,拟出让矿区土地为建设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20°43′02″,北纬30°02′31″,矿区登记面积0.039104平方千米,资源储量为
特此请示。
附: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主题词:矿山 采矿权 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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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 |
拟稿:冯志军 校对:楼胤
孙端镇皇甫庄砖瓦粘土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粘土矿业权市场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绍兴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孙端镇皇甫庄村贺家池砖瓦用河湖相淤泥质土矿采矿权。
一、挂牌区块位置及开采规模
1、挂牌区块位于孙端镇144°方向,直距3.5千米皇甫庄村贺家池。
2、开采规模为:0.6万立方米/年。
二、开采矿种、矿区范围和资源量
1、开采矿种:砖瓦用第四系河湖相淤泥质土。
2、矿区面积:0.039104平方公里,采矿标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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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点 编号 |
X |
Y |
拐点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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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325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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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5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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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69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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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324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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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938 |
40569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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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4985 |
405691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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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矿区范围内的资源量为1.2756万立方米,材质为第四系河湖相淤泥质土。
三、采矿权出让年限 ,有效期:
采矿权有偿取得年限为贰年,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计算。
四、出让方式
本采矿权由绍兴县国土资源局与县招投标中心采取挂牌的方式出让。
五、有关规定
1、本次采矿权出让范围为矿产资源开采范围,涉及矿山生产及附属设施建房用地,必须按土地利用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2、本次采矿权出让收取的是矿产资源采矿权价款,不包括涉及开采使用土地、道路、场地租用,协调管理等费用,以上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并与相关单位签订相关协议。
3、采矿权出让中的矿产储量为估算资源储量,本局不对其品质负责,相关风险责任由竞得人自负,请注意风险。
4、矿山开采时,底盘必须保持平整,边坡保持在安全评价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5、严禁串通行为,如一旦发现,取消竞买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按有关法规规定严肃查处。
6、竞得人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绍兴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并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及“绍县政[2008]108号”文件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偿费,二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在办理采矿许可证时一并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采矿权价款评估时估算的成品砖销售收入的0.2%计算收取。
8、竞得人需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领取相关证照和缴纳有关费用,违反有关规定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负。
9、矿山开采投资由竞得人承担,采矿权归竞得人所有。竞得人只能在批准的范围内开采设立的地质资源储量,不得超范围开采。开采期满或开采完出让的资源量后,采矿权收归国家所有,再次出让竞得人享有优先权,竞得人开采期间所投入的资产在采矿期满后自行处理。
10、该矿山采用非爆破方式开采。
11、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国家建设需要,如提前收回采矿权,对竞得人的资产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处理。
12、竞得人应服从县、镇等主管部门的管理,遵守国家对矿产资源开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并承担开采期间的安全责任。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八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