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31号
关于开展“法纪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各镇(街)国土所,局机关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提高队伍政治业务水平,扎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法纪读书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国土厅“创新业绩、树新形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神,紧扣县委“坚持经济中心,推进率先发展”工作要求,通过开展“法纪读书月”活动,着力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工作氛围,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思想保证和素质支持。
二、目标任务
开展廉政教育和基础性学习培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熟悉基本业务,提高基本素能,提升服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依法管理、优质服务的高素质国土资源管理队伍。
三、参加对象和内容
(一)参加对象
系统全体在职人员。
(二)学习内容
学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规知识及政策文件;了解掌握和正确运用国土资源法规及其他相关法规知识;了解掌握有关业务内容、操作方法和程序。
四、学习方法与活动时间
(一)学习方法
采取集中授课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培训资料提前下发到参加培训人员,以提前熟悉和学习;局里利用9月份一个双休日进行集中培训,由相关领导及分管局长进行集中授课。
(二)活动时间
活动安排在9月份开展,集中一个月左右时间。
五、考核方式
“读书月”活动结束后,55周岁以下的参学人员需参加局组织的统一闭卷考试,考试时间半天。试题采用填空题和选择题的形式,每题1分,合计100分。题目重点为基础性业务知识,从各授课人提供的题目中抽取。考试结果在系统内部公示,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作待岗处理。
六、几点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此次 “读书月”活动的开展,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实施。各授课人要认真准备相关讲课材料;各科(所)负责人要切实组织相关科(所)人员参加学习,并妥善安排好培训期间的工作;参加培训的人员要认真对待此次培训,把培训作为巩固和提升自身业务水平的良好契机,真正做到学有成效,做到学习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2、要常抓不懈,常学常新。要把“读书月”活动作为巩固、补充现有业务知识的良机,注重学习的成效,而不是搞形式走过场;要经常性地开展自学,对新颁布、出台的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要及时了解,及时掌握,以适应新形势下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发展。
3、要学以致用,活学活用。在开展集中培训和日常学习的同时,更应注重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精神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坚持理论结合实践,理论指导实践。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政策文件办事。要把学习的内容吃透弄通,灵活运用,为更好地开展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服务。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开展 “法纪读书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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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科技教育处、市国土资源局、县纪委、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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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9月1 日印发 |
拟稿:胡江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