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08号 签发人:阮胜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7号建议的复函
王立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有条件时适当降低东片的农保土地比例的第09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社会经济发展进度很快:柯桥县城建设、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道路交通建设用地量很大,另一方面,基本农田不能减少,粮食安全必须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明确二条原则,一是基本农田总量不变,二是耕地保有量不变。在此情况下,全县的建设用地空间将非常有限。我县东片的陶堰、孙端镇在前轮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率在90%以上,高于全县平均9个百分点,为全县经济建设腾出用地空间作出了贡献。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要修编,目前正在进行一些基础工作,规划大纲已经省政府批准。在规划修编指标确定阶段,将按县委、县府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与空间布局,采取“二下二上“的方式即先由各镇上报用地需求量,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初步指标征询各镇意见,经汇总修改后正式下达。分解落实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基本农田保护指标的确定方面,各镇有充分的时间与畅通的渠道进行沟通、协商。
最后,感谢你们对国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盛红仙 联系电话:84126821 )
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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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府办、陶堰镇人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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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