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05号 签发人:阮胜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27号建议的复函
屠德忠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在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时对欠发达镇增加建设用地的第027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柯桥县城建设、滨海工业区、柯桥开发区、道路交通建设用地量很大,另一方面,基本农田不能减少,粮食安全必须保证。温家宝总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出了二条原则,一是基本农田总量不变,二是耕地保有量不变。在此情况下,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对全县建设用地空间的提升将非常有限。
我县东片的陶堰、孙端镇在前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中的基本农田保护率在90%以上,高于全县平均9个百分点。为全县经济建设腾出用地空间作出了贡献。全县土地利用规划将要修编的规划大纲已经省政府批准。在规划修编指标确定阶段,将按县委、县府对全县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要求与空间布局,采取“二下二上“的方式即先由各镇上报用地需求量,经综合平衡后,下达初步指标征询各镇意见,经汇总修改后正式下达。分解落实基本农田与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在各类
指标的确定方面,各镇有充分的时间与畅通的渠道与我局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商。
最后,感谢你们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盛红仙 联系电话:84126821 )
主题词:代表建议 答复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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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府办、孙端镇人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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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
